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关于同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槟榔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厦金复〔2023〕51号
平安银行厦门分行:
你分行报送的《平安银行厦门分行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槟榔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平银厦发〔2023〕12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槟榔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分行应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工作,确保存款人的利益和资金安全,做好相关人员安排和业务归并工作,确保终止营业工作平稳进行。
三、你分行应按规定将该社区支行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局,并对外做好终止营业公告。涉及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