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被举报,深交所需要发问询函吗?

查股网  2024-04-08 17:50  万 科A(000002)个股分析

万科被举报,深交所需要发问询函吗?

4月1日,深交所上市公司万科(SZ000002)被烟台市百润置业公开举报,烟台市百润置业在微信公众号“烟台万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了一篇名为《关于郁亮操控万科谋取私利有关情况的反映》的文章。举报称,“郁亮团伙利用万科挪用资金、发放高利贷、偷税漏税、洗钱等违法经营问题”。

随后万科方面回应称:烟台市百润置业在网上发布对本公司和公司负责人员的恶意言论,内容严重失实。烟台万科和当地合作方的纠纷,目前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判断。相关不实指控和商业诋毁,已经构成对个人的诽谤罪和对公司名誉权及商业信誉的非法侵害,公司会采取法律行动维护合法权益。

烟台市百润置业是烟台万科的合作伙伴,万科在烟台的房地产开发模式属于“小股操盘”,即万科在合作项目中不控股,但项目仍然由万科团队操盘,使用万科品牌和产品体系,共享万科的信用资源和采购资源。

对于万科的投资者而言,损失惨重。举报信发出后,万科股价大跌,其中A股万科A两天分别下跌5.35%、3.65%,港股万科企业三天分别下跌12.92%、4.24%、4.2%,三天共跌超20%。

深交所需要发问询函吗?

万科被举报之后,因股价大跌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这也产生了一个疑问:深圳交易所需要对万科发问询函吗?

发函是证监会以及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的手段之一,在2016年万科发生股权之争的时候,深交所共向万科及相关方发出各类关注函、问询函、重组问询函、监管函18份。

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所发的监管类函通常分为四种,包括关注函、问询函、警示函、监管函等类别。其中关注函是指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某项事件表示关注,用以提示和督促;问询函是交易所需要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包括重组问询函和年报问询函等;警示函表明上市公司有违规现象,但不严重,不构成行政处罚,一般以违规减持、占用资金、信披未全为主;监管函则是上市公司确定违规,是一种行政警告。

对于深交所是否应对万科发问询函,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交易所发问询函并没有一个特定的标准,他表示,如果交易所认为上市公司对相关事件并未解释清楚,或者相关事件很重大,可以进一步问询,但这属于交易所的主观判断。

王智斌进一步解释称,交易所或者监管部门是否问询,与上市公司是否触及信息披露义务并无直接联系。

他表示,即使上市公司未触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交易所或者监管部门仍然可以去问询,问询是监管部门的监管手段之一,问询本身不代表什么。他认为,如果交易所认为相关事情只是市场传闻,或者确实对公司影响不大,可以不问询。

香颂资本董事沈萌认为,万科举报事项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但是举报尚未进入司法程序,因此上市公司还未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监管机构也没有问询的必要。

因此,在万科最近发生对举报事件中,深交所是否发问询函,取决于深交所主观的判断,并无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