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看过来,这些股票可索赔紫鑫药业涉刑案,罗普特、交大昂立、国华网安信披违规

查股网  2024-10-22 06:56  国华网安(000004)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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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2日,因涉及罗普特罗普特IPO时的虚增收入、违规信披,国金证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监管警示函。紫鑫药业虽然已经退市,但因涉嫌信批违规行为,于2024年4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1号。因此,维权律师认为,受损股民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有紫鑫药业、罗普特、国华网安交大昂立等股票的索赔,正在线索征集当中,相应受损的股民朋友可予以关注。

股民索赔紫鑫药业最新进展,法院认为涉嫌刑事犯罪

10月21日,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向记者表示,其代理的索赔紫鑫药业案件有最新进展,2024年10月16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认为根据原告关于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主张及其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本案纠纷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应当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并将有关材料进行移送。关于紫鑫药业的涉嫌信披违规行为,刑事追责将在更大力度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更好的维护受损股民合法权益。如后续刑事立案进入刑事程序,也并不意味着受损股民可以躺平收取赔款。不论是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或是刑事程序中的被害人,不主张无获赔。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表示,初步判断于2014年2月25日到2023年1月5日(含当日)买入,并在2023年1月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将持续跟进,受损股民可联系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

罗普特IPO虚增收入,股民可索赔

国金证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被处罚

2020年12月,罗普特(688619.SH)就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贵州省都匀市、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等地3个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241,763,705.71元。2021年,罗普特及全资子公司罗普特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就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6个项目以及贵州省都匀市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148,731,742.96元。2020 年、2021年,罗普特以发货经客户验收时点为标准,对前述项目进行了收入确认。事实上,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在罗普特确认收入时并未转移至客户。同时,除按照供货协议约定交付相关商品外,罗普特还须提供项目方案设计、组织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配套服务。

2020年、2021年,罗普特通过提前确认上述项目收入,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213,950,182.01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34.65%,虚增2020年利润总额146,115,311.4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81.21%;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111,729,560.5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5.42%,虚增 2021年利润总额20,747,357.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20.41%;虚减 2022年利润总额73,100,883.73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0.84%。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9月12日,因涉及罗普特罗普特IPO时的虚增收入、违规信披,国金证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监管警示函,认为国金证券在对罗普特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形,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不到位,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结论不准确。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5月1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国华网安披露重大诉讼进展,二审尚未判决

国华网安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10,000万元至14,800万元,此后国华网安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修正为亏损40,000万元至 60,000万元,原告认为上市公司上述信息披露构成证券虚假陈诉,提起诉讼要求上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利息损失及承担诉讼费。本系列案件的涉诉金额原合计1,671.52万元,部分原告在诉讼中提出变更诉讼金额的请求,根据深圳中院出具的文书,变更后的涉诉金额合计 1,956.87万元(对于已撤诉的3起案件,按诉讼金额0元统计)。

2023年至今,深圳中院陆续作出一审判决,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深圳中院出具的最新一批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根据一审判决应赔偿损失合计1,628.87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合计29.71万元。其中部分案件公司已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作出二审判决。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的吴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4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交大昂立未在法定期限披露报告被处罚

2023年4月29日,交大昂立发布《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披露公司无法在2023年4月30日前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起停牌。2023年8月31日,交大昂立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综上,截至2023年4月30日,交大昂立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7年4月22日到2023年4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股票,并于2023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邮箱地址:tz315@weihenglaw.com

微信公众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

微信:tz315-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