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源创盛及子公司美丽生态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观点网讯:9月9日,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涉及佳源创盛及其子公司美丽生态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的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佳源创盛及其子公司美丽生态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两项违法事实。首先,公司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情况,该冻结发生在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0月11日,涉及股份数量为125559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直至2022年10月22日才对外披露。其次,公司未及时披露债务重组事项,该事项发生在2022年5月6日,涉及资产处置收益为2160.89万元,直至2023年4月28日才进行披露。
深圳证监局对佳源创盛及其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150万元,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样被罚款150万元。沈玉兴被罚款80万元,陈飞霖被警告并罚款50万元,念保敏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周成斌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
公告还指出,罚款缴纳期限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行政复议期限为60日内,行政诉讼期限为6个月内。此公告的发布日期为2024年9月9日,标志着佳源创盛及其子公司美丽生态在信息披露违规问题上正式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