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3-42
债券代码:114894、133003 债券简称: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149987 21康佳03、22康佳01
133306、133333 22康佳03、22康佳0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东方佳康一号基金存续期延长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会议同意东方佳康一号(珠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简称“基金”)的合伙期限延长3年,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不超过3年,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会议要求在延长的合伙期限内,基金不再进行任何投资。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延长东方佳康产业并购基金存续期限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三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3-41
债券代码:114894、133003 债券简称: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149987 21康佳03、22康佳01
133306、133333 22康佳03、22康佳0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东方佳康产业并购基金
存续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金情况概述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召开了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成立东方康佳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康佳投控公司”)出资不超过5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合作方发起成立规模不超过10.01亿元的产业并购基金。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发起成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5)。
2018年7月11日,东方康佳一号(珠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简称“基金”,2023年5月更名为东方佳康一号(珠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正式成立,其中康佳投控公司、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各认缴出资5亿元,东方汇佳(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汇佳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100万元,并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于2018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具备投资条件。基金合伙期和存续期为5年(即合伙期为2023年7月11日到期,存续期为2023年9月4日到期)。
本公司董事局于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康佳一号基金投资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基金在经营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将投资期延长1年,即投资期由2年变更为3年,退出期由3年变更为2年。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延长东方康佳产业并购基金投资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0)。
截至目前,康佳投控公司合计支付基金认缴款48,734.4万元,已收回资金15,233.58万元。基金投资了江西省亚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部分投资项目尚未退出。
二、关于延长基金存续期的说明
根据基金整体运作情况,为实现各合伙人的利益最大化,基金管理人东方汇佳公司提请基金的合伙期限延长3年,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不超过3年。延长期限内,基金不收取管理费,也不再进行任何投资。
本公司董事局于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佳康一号基金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基金的合伙期限延长3年,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不超过3年,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会议要求在延长的合伙期限内,基金不再进行任何投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不需要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限符合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有利于寻求更加合适的时机和方式退出已投资项目,保障本公司权益,不会对本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截至目前,基金整体运营情况良好,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已投项目的退出情况,但由于政策、市场等风险的客观存在,无法完全规避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