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就质押担保事项履行信披义务,ST深天及相关责任方收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9月6日向ST深天下发《关于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林宏润的监管函》,公司2023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林宏润于2021年4月指使他人将公司子公司存单1.25亿元为广州市同鑫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期限6个月。
2021年10月,公司继续以上述存单为同鑫公司的银行贷款1.25亿元提供质押担保。2021年12月,同鑫公司归还银行贷款,上述存单解除质押,资金本息转回公司账上。
公司未及时就质押担保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担保金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6.9%。公司、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林宏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