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A、B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28日
B股股东应在2023年9月2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2.披露情况及其他说明
(1)以上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8月2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与2023年9月21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辞职以及聘任财务总监、补选董事的公告》及《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17:00。
3.登记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人:刘梦蕾,电话:(0755)88394183;公司传真:(0755)83989386 ;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四楼。
5.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0025”,投票简称为“特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全部议案代为行使委托权限内的表决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本次会议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证券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2023-040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拟变更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信息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418.56万元;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2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783.8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亮,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签字会计师:谢明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纪小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主要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75万元,审计内容包括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21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 2023-04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对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董事会提名董事长富春龙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为:胡玉明(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富春龙、洪文亚、江定航(独立董事)、张栋(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 2023-039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9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9月2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规划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的战略管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拟制了《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最新规定,董事会提名董事长富春龙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班子2022年度考核结果及应用的议案》
关联董事富春龙、吴锐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备查文件
1.《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