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陈士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安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9月13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募集资金金额和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用于投资运营型云项目、分布式存储研发、中国电子云研发基地等项目。2024年4月3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公告;8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公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事项仍正在积极推进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相关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11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提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终结该破产案件,现管理人正推进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注销工作。
3.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自用研发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着力提升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在华北地区的数字城市业务市场拓展及研发支撑能力,同意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在石家庄市购置由中电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电智慧广场房产,作为自用研发办公场地,购置面积约为7,269平方米,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按照约定分期缴纳部分款项,尚待该房产完工及交付。
4.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中电数创100%股权及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数据创新业务布局,重点聚焦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及数据运营两端,并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将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基于数据元件理念下形成的数据金库、数据金柜、数据要素加工与交易系统相关的无形资产,转让至中电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合计14,706.96万元。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股权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正在推进无形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
5.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国系统3.281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升管理效率、增厚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意公司以370,006,795元收购关联人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3.2814%股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交易已完成股权过户及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二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中电安达的议案》。为促进江苏中电安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数字化建造业务转型,发展基于数字化的装配式动力站房技术,承接整体式站房装配预制安装业务,创新提升数字化预制和临建产品等工程技术,并提高资质等级、经营业绩及核心竞争力,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拟将江苏中电安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增资金额4,000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增资事项正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7.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二公司增资全资子公司中电创达的议案》。为促进江苏中电创达建设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产线技术改造升级、提升产能,构建智慧工厂解决方案,建设智能自动化、高效节能、绿色环保、环境舒适的智慧车间,并提升洁净维护产品、洁净设备等洁净系统产品的市场份额,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拟将江苏中电创达建设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9,000万元,增资金额7,000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增资事项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8.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闲置物业的议案》。为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位于无锡市蠡溪路888号的闲置物业公开挂牌出售。经履行挂牌程序,受让方确定为无锡光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9,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正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9.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乾思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数字与信息服务领域的基础技术布局,补齐公司在数字孪生领域的产品矩阵,更好服务数字城市、智能制造、文旅、交通等领域客户,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拟以货币资金5,405万元,收购德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中乾思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事项尚在推进中。
10.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信创控股(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中电信创控股(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发展战略及经营现状,各合伙人拟对其实施等比例减资,将其注册资本减至9.2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收到退回的出资款项。
11.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中电桑飞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鉴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深圳中电桑飞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外方股东SignifyChinaHoldingB.V.的合作期限届满,SignifyChinaHoldingB.V.拟以定向减资方式退出其持有的深圳中电桑飞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深圳中电桑飞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向其支付减资款不超过人民币3,551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事项尚在推进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09月30日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士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安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士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安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士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安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鹏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2证券简称:深桑达A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9月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1-9月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30,747.68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涉及到本公司业务的金融资产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的组合依据和预期信用损失的办法如下:
应收票据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应收账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其他应收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其中:上述组合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2)对于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应收款项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058.42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15.4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合同履约成本、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283.18万元。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相应的减值测试,本期合同资产共计提减值损失12,880.99万元。
3、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了相应的减值测试,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共计提减值损失9.69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30,747.68万元,将减少公司合并利润总额30,747.68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与风险管理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决议;
3、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2证券简称:深桑达A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出售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下属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淄博”)80%股权,首次挂牌转让底价不低于经备案评估值。转让完成后,中电淄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待确定买受人后,公司将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概况
本次拟出售资产为中电淄博80%股权,中电淄博概况如下:
■
本次拟出售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本次出售股权已事先通知中电淄博另一股东淄博双悦热力有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淄博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一年一期财务报表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专字(2024)第011633号),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中电淄博自成立以来,不存在金额较大的非经常性损益。
四、标的资产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了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对交易所涉及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中企华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6501号),相关评估结果正在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范围为中电淄博全部资产及负债。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电淄博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1,689.13万元,评估价值为32,870.12万元,增值额为1,180.99万元,增值率为3.73%;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1,629.16万元,评估价值为14,796.76万元,减值额为6,832.40万元,减值率为31.59%;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059.97万元,评估价值为18,073.36万元,增值额为8,013.39万元,增值率为79.66%。
2.标的资产定价情况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经备案评估值,即中电淄博80%股权首次在产权交易所的挂牌底价为1.4459亿元。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成交价格为准。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中电淄博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出售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市公司未对中电淄博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未委托其进行理财,中电淄博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目前,中电淄博与上市公司下属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中系建筑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中系建筑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因业务合作存在经营性应付款项3,182.01万元,将根据合同约定正常履约、结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中电淄博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3.本次交易暂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暂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高层人事变动等特别安排。
4.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公司将在受让方确定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电淄博盈利能力较弱、收入增长空间有限,其业务对上市公司整体影响较小,本次股权处置将实现国有资产增值并增加上市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由于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能否顺利成交以及最终交易价格、交易对方、具体税费等尚不确定,对公司利润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报告;
3.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2证券简称:深桑达A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司云聪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董事陈士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司云聪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孔繁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周浪波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张向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穆国强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告:2024-05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2.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告:2024-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3.关于拟出售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告:2024-05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2证券简称:深桑达A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2证券简称:深桑达A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