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7月11日,深圳证监局披露,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旭蓝天”或“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涉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