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风暴来临!东旭集团违占资金超170亿 旗下ST旭东、ST旭蓝同日被立案
记者余以墨
东旭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这一事件对旗下两家上市公司ST旭电(000413)和ST旭蓝(000040)产生显著影响。
ST旭东、ST旭蓝同日被立案
公告显示,ST旭电和ST旭蓝都收到了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事实上,这已经是ST旭电和ST旭蓝在2024年的第二次立案,上一次立案是因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目前,两家公司均表示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报道,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被指控非经营性占用ST旭电和ST旭蓝的资金,金额分别高达95.95亿元和77.96亿元。监管机构已责令东旭集团在六个月内偿还这些资金。然而,截至目前,东旭集团并未显示出任何还款的迹象。
ST旭电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已触及深交所股票终止上市情形,目前处于停牌状态,并收到了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ST旭蓝的股价也表现不佳,2024年上半年的归母净利润为-9286.61万元,同比下降466.59%。
符合条件股民可发起索赔
这些事件对东旭集团旗下上市公司的股价和市值造成了负面影响,同时也给投资者带来了不确定性和潜在的风险。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在2018年1月1日-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ST旭电,并在2024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或于2024年9月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ST旭电,并在2024年9月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股民可通过suopeibao@126.com向法院起诉挽回损失。此外,在2024年9月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ST旭蓝,并在2024年9月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股民,同样可通过suopeibao@126.com向法院起诉挽回损失。
刘鹏律师表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基础,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前提,对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受损投资者可向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