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中访网数据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核查。公示内容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1日,公示方式为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张贴。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邮件方式进行反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任职文件等。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