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5日晚间,深圳华强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11月1日、4日及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编辑 张昕)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5日晚间,深圳华强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11月1日、4日及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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