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违规被处罚 华控赛格、ST星星、卓锦股份、上海电气索赔征集中
2023年7月10日,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控赛格;股票代码:000068)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号)。2023年2月2日,华控赛格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31号)。2023年5月22日,华控赛格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6号)。
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有华控赛格、ST星星、卓锦股份、上海电气等股票索赔案的线索征集,正在进行当中,广大相应的受损股民朋友可予以关注,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挽回损失。
华控赛格多份年报信披违规被处罚 股民可索赔
2017年1月,华控赛格与同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投资)订立《委托理财协议》、《承诺函》,约定同方投资委托华控赛格理财,委托资金432,345,600元,华控赛格承诺按照协议归还本金及收益。上述合同涉及的金额分别占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9.57%、46.17%和45.16%。根据规定,公司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该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但公司却未按规定披露,导致公司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7年8月29日到2023年2月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2月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星星信披违规 两年年报虚假记载可索赔
2023年8月7日,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56)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6号】。
ST星星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虚构销售业务、租赁和加工业务、采购业务,通过虚假采购折扣虚减营业成本。2019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江西益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星星)、萍乡星星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星星触控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触控)等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138,381.66万元。2020年,星星科技子公司江西星星、星星触控、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精密)、广东星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星星)等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19,217.90万元。ST星星通过前述虚构销售、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等方式,使2019年度和2020年度分别虚增收入20,033.26万元和18,888.34万元;星星精密2019年度和 2020年度分别虚增收入28,174.53万元和 49,276.85万元。星星科技2019年度和2020年度对星星触控及星星精密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财务基础数据错误,导致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综上,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1年8月2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8月2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卓锦股份以保证金名义虚减成本遭到行政处罚
2023年5月19日,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701)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6号)。
经查明,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47.68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697.6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0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上海电气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股票索赔征集中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上海电气;代码:601727)于2022年12月26日披露: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一)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件。2021年4月30日,上海电气已知悉电气通讯开展专网通信业务可能发生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但直至2021年5月30日才发布《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属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上海电气2020年年报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少计提5.18亿元,多计利润总额5.1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16%。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3月27日-2021年5月30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1年5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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