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控赛格(维权)11月21日公告,根据《协议书》约定:“上海迈众在《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65日内或确认可取得同方环境相应比例的股份之日前(以早到的时间为准),向公司指定的账户支付1.125亿元。”公司按《协议书》约定并根据上海迈众的指令已向同方投资发起诉讼,目前诉讼尚未判决,公司及上海迈众尚未取得同方环境相应比例的股份。截至目前,距《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日已满365日,已触发《协议书》约定的情形,公司尚未收到上海迈众应支付的1.125亿元。公司后续将根据上海迈众的履约情况,收到上述款项时计入营业外收入。目前,公司正在与上海迈众积极沟通协商,督促其按时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