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虚增收入等违法行为,ST特信及相关当事人收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ST特信7月5日公告,近日,公司及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4月8日,特发信息与陈传荣等4名特发东智股东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特发东智100%股权。2015年11月4日,特发东智成为特发信息全资子公司。自2015年11月30日起,特发信息将特发东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特发东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
依据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蒋勤俭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陈传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易宗湘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杨洪宇、李增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张大军、王凌、刘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