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特信5年财务造假领800万元罚单,受损投资者可报名维权
ST特信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
日前,ST特信(000070.SZ)披露了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特信曾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目前,ST特信投资者维权征集已开始,维权方式详见文末。
具体来看,2015年4月8日,ST特信与陈传荣等4名特发东智股东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特发东智100%股权。2015年11月4日,特发东智成为ST特信全资子公司。自2015年11月30日起,ST特信将特发东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特发东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
2015年至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少计或延迟入账客售料采购款、跨期调节营业成本的方式虚减或虚增营业成本。其中2015年至2018年分别虚减营业成本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虚增营业成本6,494.77万元。
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伪造采购订单和相关物流单据等方式,虚构与深圳市友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2,755.30万元、营业成本28,368.5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386.71万元。特发东智上述行为导致ST特信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2,108.0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7%、34.74%、16.58%、3.29%、5.33%。ST特信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最终,深圳证监局决定,对ST特信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涉案的时任特发信息总经理、董事长蒋勤俭等人也受到了处罚。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特发信息(000070.SZ)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9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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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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