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153 证券简称:丰原药业 公告编号:2023一0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32,111,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医药制造和商业流通。其中医药制造涉及生物药、化学药及中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涵盖解热镇痛、妇儿、神经系统、心血管、泌尿系统、营养类、抗生素、原料药等系列产品;商业流通涉及医药配送和药房零售,现已形成高效、全优、多品种的医药供应服务体系。公司注重新药研发,拥有多个国家一、二类新药品种及多项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百姓放心药品牌、中国创新力医药企业。
(一)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大宗物料统一采购制。公司采购部负责各种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确保采购的物料质量稳定、可靠。采购部根据各生产单位提供的物料需求计划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据此制定采购资金安排计划,由财务部门汇总后报批执行。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制订生产计划,根据销售单位的销售预测或销售合同、订单安排每月的生产计划。生产单位依据月度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部门对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确保产品质量。
3、销售模式
(1)医药工业
公司实行新药和普药两个销售管理体系,主要采取“招商+自营”的销售模式,通过经销或代理商及公司自建的销售渠道实现对医院、零售和第三终端的全覆盖。
(2)医药商业
①医药批发和配送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经营安徽省内区域医药批发和配送业务,其主要客户包括: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其他医药批发配送企业等。
②医药零售连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原大药房立足省内发展,以现代化连锁经营管理机制从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等零售业务。
(三)行业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作为需求刚性较为明显的行业,属于弱周期性行业,与经济周期关联度较低;与周期性特征类似,从整体上来看,医药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长期来看,医药行业具体的药品品种受适应症的高发季节等特殊情况的影响,相应的药物市场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3一016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8日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宏满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式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7,428,333.4元,提取盈余公积1,742,833.34元,分派股利31,214,123.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1,007,639.84元,2022年末公司新老股东可分配利润为95,479,016.9元(其中未分配利润3,180,594.37元归上市前老股东享有)。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2,111,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六、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业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公司拟支付其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报酬分别为人民币95万元和30万元,并承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驻公司审计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扩大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三年期间内(自公司与广发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日起)在广发银行合肥分行办理的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三年期间内(自公司与杭州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日起)在杭州银行合肥分行办理的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3、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明胶有限公司三年期间内(自公司与光大银行蚌埠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日起)在光大银行蚌埠分行办理的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生产的实际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安徽丰原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热电”)发生购买生产用蒸汽及供用除盐水的日常关联交易。
1、公司淮海药厂与丰原热电发生购买蒸汽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7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与丰原热电发生购买蒸汽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3、安徽丰原明胶有限公司与丰原热电发生购买蒸汽、除盐水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59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4、安徽丰原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与丰原热电发生购买蒸汽电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95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同意票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关联董事何宏满先生、汝添乐先生、章绍毅先生、陆震虹女士、段金朝先生、张军先生回避表决。
九、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十、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为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将向银行申请贷款。2023年,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银行合肥经济开发区支行、农业银行合肥包河区支行、工商银行蚌埠禹会支行、建设银行合肥鼓楼支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国家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分行、中信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华夏银行合肥分行、广发银行合肥分行、浙商银行合肥分行、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光大银行蚌埠分行、兴业银行合肥分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民生银行合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分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九江银行合肥分行、杭州银行合肥蜀山支行、东莞银行合肥分行、徽商银行合肥云谷路支行、徽商银行蚌埠大庆路支行、南洋商业银行合肥分行、东亚银行合肥分行等金融机构给予公司融资额度总计约为18.44亿元人民币,此授信额度是银行根据对公司的评估情况而作出的最高限额。公司在此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在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办理相关信贷业务。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包括资产抵押的信贷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信贷合同文件。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本次会议通知。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3-017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九次监事会于2023年4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短信或电话等方式于2023年4月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月娥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式书面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票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二、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票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核确认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票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四、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票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五、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六、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认真核查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情况,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同意票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七、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有效执行和监督。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地贯彻实施,确保了经营风险的控制及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同意票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八、监事会就公司2022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重大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经理层能够勤勉尽责并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有效,按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同意票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上述第一、二、四、五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3-019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三年期间内(自公司与广发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日起)在广发银行合肥分行办理的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三年期间内(自公司与杭州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日起)在杭州银行合肥分行办理的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3、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明胶有限公司三年期间内(自公司与光大银行蚌埠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日起)在光大银行蚌埠分行办理的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0万元
2、企业住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大连路16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82087392F(1一1)
4、法定代表人:陈肖静
5、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安徽丰原明胶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5000万元
2、企业住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连城镇经济开发区经二路东纬三路南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33551551089(1一1)
4、法定代表人:李科技
5、经营范围:胶囊用明胶、骨源磷酸氢钙、食品添加剂(明胶)、骨粉、骨胶、彩胶、小分子量水解明胶的生产和销售、骨粒的加工和收购;预包装食品的销售。
6、安徽丰原明胶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额度: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对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安徽丰原明胶有限公司贷款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
(三)担保期限:自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日起三年内。
四、董事会意见
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安徽丰原明胶有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扩大全资子公司经营,提高其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本次担保用于补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对子公司)为人民币万元4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1% 。
2、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财务报表。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3 证券简称:丰原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0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证天通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中证天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侧,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鉴证机构,公司拟支付其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报酬分别为95万元和30万元,并承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驻公司审计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
二、拟聘请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5人
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2022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人
2022年收入总额:38,882.53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21,385.61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4,514.90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审计收费总额1,6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零售业和其他金融业等。
2022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2家,审计收费总额1,041.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2022年)年末数:1,203.41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执业保险并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承担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权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2009 年9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2012年开始为国投新集、丰原药业、长城军工、安孚科技、蓝盾光电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吴冬冬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9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2016年至今为中国建筑、丰原药业、长城军工等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复核控制人:
牛浩先生,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7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22年3月开始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丰原药业、新力金融等2家,挂牌公司12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进行了审核,认为中证天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3年4月 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年度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要求,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中证天通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出具了公正客观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的审计报告。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考虑到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审计机构的业务水平,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并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书面文件。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3一021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概述
鉴于日常生产的实际需要,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与公司关联方安徽丰原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热电”)发生购买生产用蒸汽以及供用除盐水的日常关联交易。
1、公司淮海药厂与丰原热电发生购买蒸汽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7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与丰原热电发生购买蒸汽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3、安徽丰原明胶有限公司与丰原热电发生购买蒸汽、除盐水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59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4、安徽丰原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与丰原热电发生购买蒸汽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95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何宏满先生、汝添乐先生、章绍毅先生、陆震虹女士、段金朝先生、张军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丰原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3MA2NJLBP72
成立时间:2017年4月24日
住所:安徽省固镇县经济开发区经四路西纬四路南
法定代表人:石新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电力产品、热力产品生产、销售;供热、供电技术开发、推广、咨询、技术服务;发电设备设施维修、调试;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销售;煤渣、灰渣销售;煤炭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丰原热电总资产为52,201万元,净资产为13,092万元。2022年度,丰原热电主营业务收入为56,205万元,净利润为34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关联关系
丰原热电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丰原热电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丰原热电系依法存续、正常经营的独立法人,资产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双方确定使用蒸汽及供用除盐水所发生的费用按月抄表据实结算,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供用蒸汽合同》、《供用除盐水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遵循平等互利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需要而产生,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公正、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的实际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3一022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和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7,329,148.05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1.22%,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认为上述资产中的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2年末有迹象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和商誉,经减值测试,本年度应计提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元
■
3、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说明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17,329,148.05元。
三、董事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系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情况,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3一023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第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5月18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5月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5月18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详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6 号公司总部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九次董事会及第九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三)登记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6号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四楼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详见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军 张群山
联系电话:0551一64846153
传 真:0551一64846000
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6号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30051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登记手续所需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3.有效期限: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委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153”,投票简称为“丰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3一024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7,428,333.4元,提取盈余公积1,742,833.34元,分派股利31,214,123.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1,007,639.84元,2022年末公司新老股东可分配利润为95,479,016.9元(其中未分配利润3,180,594.37元归上市前老股东享有)。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2,111,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和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分配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