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鸽科技北交所上市涨139.64% 募0.84亿申万宏源保荐

查股网  2023-12-19 16:16  申万宏源(000166)个股分析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9日讯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灵鸽科技,证券代码:833284.BJ)今日在北交所上市。截至收盘,灵鸽科技报13.42元,涨幅139.64%,振幅99.64%,成交额3.34亿元,换手率82.19%,总市值13.76亿元。

  灵鸽科技是一家物料自动化处理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计量配料、混合及输送等自动化物料处理系统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自动化物料处理系统和单机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洪良。本次发行前,王洪良直接持有公司24.27%的股份,通过伊犁灵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7.98%的股份,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32.25%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洪良担任公司董事长,在公司日常经营与重大决策过程中起着实际控制作用,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后,王洪良直接持有公司20.72%股权,通过伊犁灵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6.81%的股份,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27.53%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王洪良直接持有公司20.27%股权,通过伊犁灵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6.67%的股份,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26.94%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王洪良担任公司董事长,在公司日常经营与重大决策过程中起着实际控制作用,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灵鸽科技于2023年9月15日过会,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关联交易。根据申报文件,(1)发行人报告期内通过监事黄海平控制的海天机电采购IC控制板;(2)发行人与李华林、段永共同设立灵鼎智能,后发行人转让灵鼎智能20%股权并将控制权转让给李华林、段永、朱屏怀。请发行人:(1)说明通过子公司直接采购IC控制板是否存在技术失窃密风险及发行人采取的防范措施。(2)说明IC控制板采购渠道是否属于发行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如何保证供应的稳定性,是否与上游签署长期合作协议或约定排他性条件,是否有替代产品或技术路径。(3)说明2023年1-6月海天机电采购物资的处理情况,是否直接或间接销售给发行人,海天机电未来经营规划。(4)结合各期锂电行业订单签署情况,说明在间歇式匀浆设备需求明显增长的情况下出让灵鼎智能控制权的合理性。(5)说明灵鼎智能是否具备独立产购销能力,是否向发行人外的客户直接供应产品,同类产品单价、毛利率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6)结合实缴出资、经营决策等,说明发行人未将灵鼎智能纳入合并报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模拟测算如合并报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7)李华林、段永、朱屏怀受让发行人20%股权的资金来源,是否接受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资助,是否存在股份代持。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安装服务采购。请发行人:(1)结合安装服务具体项目内容,说明报告期内相关安装服务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2)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安装服务费占比是否符合行业惯例。(3)列表分析2020-2022年度前五大安装服务供应商采购金额对应的具体安装项目、合同总金额、约定的安装具体内容、安装期限、实际安装具体内容、用工人数、用工时长等,说明安装服务费占比较低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安装服务供应商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经营业绩。请发行人结合新能源锂电行业发展趋势和发行人主要客户变动频繁、逾期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及销售模式等情况,说明对发行人可能产生的影响,期后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避免客户的流失,提高客户粘性的具体措施。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灵鸽科技此次在北交所上市,发行数量为1,500.00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1,72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价格为5.60元/股,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兴忠、李晖。

  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灵鸽科技募集资金总额为8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4,826,886.7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173,113.21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灵鸽科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606号验资报告:“经我们审验,截至2023年12月12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5.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4,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7,547,169.83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279,716.9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73,113.21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5,000,000.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4,173,113.21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物料处理成套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灵鸽科技本次发行费用合计为1,482.69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482.71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754.72万元。

  2020年至2023年1-6月,灵鸽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1.47亿元、2.10亿元、3.25亿元、1.6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423.64万元、1859.28万元、4419.35万元、1291.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445.62万元、1868.32万元、4419.35万元、1291.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018.02万元、1798.60万元、3788.12万元、1202.56万元。

  2020年至2023年1月-6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7,781.07万元、11,303.04万元、20,271.72万元、8,737.8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81.47万元、-1280.20万元、-183.75万元、-2978.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