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备忘录》揭开派林生物董事会分歧 公司面临控制权之争?
本报记者 张敏
见习记者 熊悦
继上月中旬延期回复关注函后,派林生物于7月1日发布公告,就深交所对于公司董事会席位安排的质疑进行了回应。
派林生物表示,公司此前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股权受让方共同签署的《备忘录》关于董事提名的安排,系股东行使提案权的体现,具备合理性、也符合市场惯例。对该等提案权的行使以及对董事的调整程序将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而这份与董事安排有关的《备忘录》不仅引发了深交所关注,且相关议案也未能在董事会获全票通过。12名出席董事中,包括董事长付绍兰在内的4名董事均对相关议案投出反对票。董事会内部分歧摆上台面。
深交所关注多个问题
往前回溯,这份《备忘录》最早出现在派林生物于今年6月6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中。而在此之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因一笔股份转让交易而面临变更。
今年3月22日,派林生物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浙民投天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浙民投天弘”)、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民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20.99%股权转让给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胜帮英豪”)。
同时,浙民投全资子公司西藏浙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浙岩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02%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胜帮英豪。如交易完成,胜帮英豪将以控制公司23.01%股份的表决权而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控人将变更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在这份公告中,涉及到股份转让后公司治理结构及管理层安排,约定为“甲方(浙民投、浙民投天弘)承诺,于乙方(胜帮英豪)支付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第三期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促使其原提名的七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4名)向上市公司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甲方应促使上市公司在其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前述7名董事调整的相关议案。”
此后,在今年6月6日,派材生物公告该交易的进展,其中突然出现有关董事安排的《备忘录》,其中对董事安排的约定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相关表述存在出入。
公告显示,胜帮英豪第三期价款支付完毕之日起,有权提名7名公司董事,公司现有董事会中浙民投提名的7名董事亦相应调整为胜帮英豪提名的董事,胜帮英豪实际控制的公司董事会席位超过半数,并且胜帮英豪有权随时调整该7名董事的人选。若胜帮英豪拟调整该7名董事,该等辞职报告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胜帮英豪所提名的新董事的当日生效。
这份和董事安排有关的《备忘录》随即引发深交所关注。交易所要求公司说明这一《备忘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是否与前期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是否存在不合理维护大股东权利与地位的情形,是否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等。
对此,派林生物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相关公告中表示:“《备忘录》关于董事安排事宜,系胜帮英豪维持董事会平稳过渡所采取的合理措施,亦为上市公司控股股权交易中较为常见的安排,具备合理性。上市公司董事会稳定,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同时,对于《备忘录》与前期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是否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派林生物也予以否认。公司的财务顾问、常年法律顾问、独立董事也对这份《备忘录》的合理性表示认可。
内部分歧摆上台面
而对于这份《备忘录》,派林生物董事会的内部分歧已经浮现。根据公司于7月1日披露的公告显示,关于审议公司对深交所关注函回复的议案并未获得董事会的全票通过。
公告显示,由公司第二大股东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付绍兰、杨莉,以及由第三大股东深圳市航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张华纲、罗军共4名董事均对该议案投出反对票,独董何晴则出具弃权意见。
上述4名董事均认为,《备忘录》关于公司现任7名董事调整的约定,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派林生物《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可能存在不合理维护大股东权利与地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共同指出,“《备忘录》与前期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存在重大差异。”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周文平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根据公司在回复关注函时的相关表述,还是需要通过换届完成董事的人选,而不是按照董事提名直接发生变更。”
他认为:“胜帮英豪提名的7名董事是否能够当选,按照累计投票制,具有不确定性。《备忘录》约定内容的确有不合理维护大股东权力与地位的情形,容易误导中小股东认为胜帮英豪提名的7名董事当然能当选。”
目前,胜帮英豪持股比例为20.99%,控制表决权为23.01%,为派林生物第一大股东。除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其余股东的持股比例均未超过5%。
不过,公司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中表示,胜帮英豪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所享有的表决权能够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较大影响。胜帮英豪未来拟提议提前换届并提名半数以上董事,“待胜帮英豪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且控制的董事会席位半数以上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胜帮英豪,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付绍兰、杨莉在反对意见中也表示,“董事会的多数席位及其变动情况具有不确定性,胜帮英豪目前不是控股股东。”
截至目前,派林生物第九届董事会合计13名董事,其中7名董事(袁华刚、黄灵谋、吴迪、张晟杰、余俊仙、王贤安、董作军)由浙民投提名;3名董事(付绍兰、杨莉、张景瑞)由同智成科技提名,剩余3名董事(张华纲、罗军、何晴)由深圳市航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提名。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胜帮英豪目前虽为派林生物第一大股东,但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表决权也达到17.26%,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的表决权差距不到6%。“如果胜帮英豪提名并当选的董事达不到7位,则表明其对上市公司没有达到实际控制,那么公司内部将面临控制权之争。从现有种种迹象来看,这场争斗已经拉开帷幕。”
截至发稿,派林生物尚未发布胜帮英豪提名董事相关公告。“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胜帮英豪所提名的新的董事之前,该等董事仍将继续履职。”公司在6月6日发布的公告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