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回复深交所关注函 一纸备忘录或将引发公司控制权之争

http://ddx.gubit.cn  2023-07-07 15:57  派林生物(000403)公司分析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孙梦圆 于娜 北京报道

继上月中旬延期回复关注函后,派林生物近日发布公告,就深交所对于公司董事会席位安排的质疑进行了回应。派林生物表示,公司此前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股权受让方共同签署的《备忘录》关于董事提名的安排,系股东行使提案权的体现,具备合理性、也符合市场惯例。对该等提案权的行使以及对董事的调整程序将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华夏时报》记者发现,从《备忘录》的签订到关注函的回复,其中存在诸多问题,《备忘录》中的部分内容与《派林生物公司章程》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指引》相违背,而回复函对于深交所提出的大部分问题都进行“否认”回答,且相关议案在独董弃权的情况下仍然将该回复通过,董事会内部似乎存在着明显的分歧。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公司备忘录是用来对股东会、公司管理层,以及对外商事合作、交流做的文件,它是公司的基础性档案资料。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如果以备忘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运行的基本规则,则备忘录中记载的内容是无法 依据该备忘录做出的决定也是无效的。

《备忘录》引发深交所关注

今年3月22日,派林生物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浙民投天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浙民投天弘”)、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民投”)拟将其合计持有的派林生物20.99%股权转让给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胜帮英豪”)。

公告指出,涉及到股份转让后公司治理结构及管理层安排,约定为“甲方(浙民投、浙民投天弘)承诺,于乙方(胜帮英豪)支付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第三期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促使其原提名的七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4名)向上市公司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甲方应促使上市公司在其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前述7名董事调整的相关议案。”

5月26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派林生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民投天弘、浙民投正式将持有的20.99%的公司股份过户至胜帮英豪,并将浙岩投资持有的2.02%的表决权委托给胜帮英豪。双方就涉及董事安排的事项签订了一份《备忘录》,而这份《备忘录》就是引起后面巨大争议的源头。

《备忘录》显示,胜帮英豪第三期价款支付完毕之日起,有权提名7名公司董事,公司现有董事会中浙民投提名的7名董事亦相应调整为胜帮英豪提名的董事,胜帮英豪实际控制的公司董事会席位超过半数,并且胜帮英豪有权随时调整该7名董事的人选。若胜帮英豪拟调整该7名董事,该等辞职报告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胜帮英豪所提名的新董事的当日生效。

这份《备忘录》也随即招来了深交所的关注函,深交所在关注函中就《备忘录》内容是否合规,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变更以及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争夺等内容进行问询。交易所要求公司说明这一《备忘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是否与前期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是否存在不合理维护大股东权利与地位的情形,是否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等。

对此,派林生物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相关公告中表示:“《备忘录》关于董事安排事宜,系胜帮英豪维持董事会平稳过渡所采取的合理措施,亦为上市公司控股股权交易中较为常见的安排,具备合理性。上市公司董事会稳定,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同时,对于《备忘录》与前期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是否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派林生物也予以否认。公司的财务顾问、常年法律顾问、独立董事也对这份《备忘录》的合理性表示认可。

暗藏玄机?

记者发现,派林生物在回复关注函的大部分问题都进行了“否认”回答,《备忘录》中的部分内容也与《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指引第1号》),以及《派林生物公司章程》相悖。

《备忘录》称,“胜帮英豪有权提名7名公司董事,公司现有董事会中浙民投提名的7名董事亦相应调整为胜帮英豪提名的董事。”但根据《派林生物公司章程》第100条的规定,股东大会选举新董事填补空缺的前提是有董事辞职,即董事会席位出现空缺。

一位接近派林生物并了解内情的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表示,“对《备忘录》相关内容的理解是,浙民投的董事辞职报告仅在胜帮英豪提名的新董事在股东大会上当选时才生效,因此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前,派林生物董事会席位不存在空缺,也无法实现选举新董事填补空缺的目的,该内容不符合《派林生物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备忘录》还称,“若胜帮英豪拟调整该7名董事,该等辞职报告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胜帮英豪所提名的新的董事的当日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胜帮英豪所提名的新的董事之前,该等董事仍将继续履职。”根据《指引第1号》第3.2.8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除下列情形外,董事和监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时生效:(一)董事、监事辞职导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备忘录》中对于董事辞职报告获批准的附加条件,不符合上市公司中《指引第1号》中的规定。

“根据该内容的理解,浙民投的董事辞职报告附条件生效,若最终胜帮英豪提名的董事未能当选,则浙民投的董事不便辞职,此举实际上损害了中小股东的董事候选人提名权。”上述人士认为,这7名董事中还包括4名独立董事,根据《指引第1号》第3.5.4条之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备忘录》中对独立董事提名权的约定,可能对派林生物独立董事保持其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该人士称,《备忘录》中“公司现有董事会中浙民投提名的7名董事亦相应调整为胜帮英豪提名的董事”的约定变相锁定了胜帮英豪的董事席位,本质上是浙民投向胜帮英豪定向让渡7名董事席位,此举有可能会损害中小股东的董事候选人提名权和投票表决权,因此可能存在不合理维护大股东权利与地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上市公司备忘录与公司章程存在冲突是否仍然具有法律效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本报记者,首先要对“备忘录”文件的性质进行确认,即是否为法律文件,还是仅仅为记录会议商讨内容的会议记录,其次如果是生效的法律文件,其内容直接与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冲突,则应该认定无效。

分歧由来已久

公开资料显示,派林生物主营业务为血液制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是国家重要战略储备物资及重大疾病急救药品,拥有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人免疫球蛋白等多个产品。2022年年报显示,2022年全年,派林生物实现营收 24.05亿元,同比增长21.98%; 净利润5.88亿元,同比增长50.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7亿元,同比增长50.13%。

回顾派林生物的发展史,产权重组、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管理重组等形式贯穿了其前世今生。从公司董事会成员来看,截至目前,派林生物第九届董事会合计13名董事,其中7名董事(袁华刚、黄灵谋、吴迪、张晟杰、余俊仙、王贤安、董作军)由浙民投提名;3名董事(付绍兰、杨莉、张景瑞)由同智成科技提名,剩余3名董事(张华纲、罗军、何晴)由深圳市航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提名。

记者发现,在不断变化下,派林生物大股东和董事长意见分歧似乎屡见不鲜。

就在今年3月18日,派林生物发布公告表示,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董事会并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告显示,此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最终表决结果显示,是以8票同意、0票反对、5票弃权通过。

公司董事长付绍兰,非独立董事张华纲、杨莉、罗军、张景瑞均投了弃权票,弃权意见为前景不清晰,希望公司应聚焦血液制品主业进一步做强做大,集中有限资源投入到血液制品相关产品的研发中。在上述董事中,董事长付绍兰,董事杨莉、张景瑞三人为一方,是2021年被上市公司收购的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相关高管;张华纲、罗军为一方,分别为佳兆业健康集团的执行董事兼主席、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事实上,早在去年十一月底,公司就已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出资设立基金管理人的议案》,其内容与17日审议的议案基本一致,而当时的投票结果亦是与此次结果相同。而根据当时公司公告,虽然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但“该议案后期不再推动执行”。而公司大股东浙民投并不愿就此放弃,便有了今年三月的二次审议。

两次议案不同之处在于,公司2022年11月披露的议案中,拟设立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杭州椿灵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椿灵基金管理”)。在治理架构上,椿灵基金管理不设董事会,拟推荐袁华刚担任执行董事,而袁华刚不仅是派林生物董事,同时也是浙民投管理合伙人。

在3月17日披露的议案中,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嘉兴椿灵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还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有意向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对于两次相同的议案,外界普遍认为,公司管理层与大股东之间已现分歧。

如今,再次陷入分歧漩涡中,派林生物7月1日的公告中表示,关于审议公司对深交所关注函回复的议案并未获得董事会的全票通过。公告显示,由公司第二大股东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付绍兰、杨莉,以及由第三大股东深圳市航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张华纲、罗军共4名董事均对该议案投出反对票,独董何晴则出具弃权意见。

这也意味着,浙民投提名的管理人员在深交所关注函点出问题之后,不顾二三股东对于关注函的反对意见,仍然强行在董事会顶着董事的反对和独董弃权的压力将关注函进行回复。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胜帮英豪目前虽为派林生物第一大股东,但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表决权也达到17.26%,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的表决权差距不到6%。如果胜帮英豪提名并当选的董事达不到7位,则表明其对上市公司没有达到实际控制,公司内部或将面临控制权之争。

对于股东易主,付绍兰曾在今年6月派林生物投资者开放日上强调,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取决于实体,派林生物在原料上已经处于第一梯队,从产品上讲,拥有10个品种和29个规格,另外,公司丰富的浆站资源也是硬实力,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双林拥有 19 个浆站,派斯菲科拥有 19个浆站,短期目标是采浆量达到1000吨,未来采浆量有望达到1500吨。

“股东变更对于企业发展影响很小,派林生物始终坚持做好血液制品,这个发展理念不会变。”付绍兰说。

不过,一个事实是,截至发稿,派林生物尚未发布胜帮英豪提名董事相关公告,派林生物在6月6日的公告中表示,“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胜帮英豪所提名的新的董事之前,该等董事仍将继续履职。

编辑:颜源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