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刘波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令涛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杨豹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公司2022年新增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现需追溯调整公司2023年年初列报数据,具体调整如下: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378,827.7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366,843.52元,所得税费用减少11,984.18元,未分配利润增加8,191.19元,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增加3,792.99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已届满,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大会选举刘健、刘波、王立才、于清、曹怀轩、孔令涛、毕方庆、钱旭、曹克、董华、李兰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单光辉、刘峰、侯华清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选举职工董事及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等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令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豹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令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豹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23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具体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5:00至17:00。
召开方式: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二、公司出席年度业绩说明会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波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孔令涛先生,独立董事董华先生和董事会秘书向瑛女士。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或者同花顺App端入口(同花顺App首页一搜索一路演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7:00前将有关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000409@126.com),或提前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进入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在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公司19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邮件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其中毕方庆先生、钱旭先生、曹克先生、李兰明先生因临时公务安排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2023年度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购买2023年度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在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19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邮件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健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拥有合伙人64人,注册会计师4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7人。
业务信息:中审亚太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58,951.0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830.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520.88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家,主要行业: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亚太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截至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86.45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承担相关民事诉讼责任。
3.诚信记录:中审亚太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杜光远,1999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7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德军,200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共计7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孟渊,200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能够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双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80.0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00万元。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2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增加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2022年度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天津德通电气有限公司57.41%股权,新增一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亚太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鉴于中审亚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审亚太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购买2023年度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2023年度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2023年度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68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2023年度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被保险人、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一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公司2层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除审议上述事项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汇报《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1.00、3.00-6.00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7.00-8.00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00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3)、《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4)、《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关于购买2023年度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各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一2023年5月18日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贺业峰;
联系电话:0531-88550409;
传 真:0531-88190331;
电子邮箱:stock000409@126.com;
邮政编码:250000。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09”,投票简称:“云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一0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做出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委托人投票,其他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
独立董事:钱旭、曹克、董华、李兰明
2023年4月28日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鉴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钱旭、曹克、董华、李兰明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