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鼎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员收警示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冉黎黎)9月18日晚间,云鼎科技(000409)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张虹、郭长洲、李清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2015年10月,云鼎科技通过全资子公司控股滨州市力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之源”),持股比例70%。2020年力之源被置出上市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破产清算。经查,力之源2015年和2016年通过银行票据向销售客户收回货款0.69亿元、0.52亿元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云鼎科技2015年和2016年定期报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山东证监局决定对云鼎科技、云鼎科技时任董事长张虹、云鼎科技时任总经理郭长洲、云鼎科技时任财务总监李清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