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东旭光电等公司未按时披露年报被证监会立案

查股网  2024-05-09 08:20  东旭光电(000413)个股分析

  中新经纬5月9日电 东旭蓝天、东旭光电、ST华铁及*ST越博4家公司均公告称,因未按时披露年报等被证监会立案。

  8日晚间,东旭蓝天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来源:公司公告(下同)

东旭光电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ST华铁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ST越博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上述4家公司均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这4家公司均于“五一”假期后第一个交易日(6日)起停牌,其中东旭光电停牌前总市值最高,为80.55亿元;*ST越博总市值最低,为1.13亿元。

  此外,*ST越博或被终止上市。

  *ST越博6日公告称,公司经审计2022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59.91万元。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触及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