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7-02 02:49  渤海租赁(000415)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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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4-04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

之全资子公司出售飞机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机队资产质量,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下属子公司Avolon Aerospace (Ireland) AOE 85 Limited(以下简称“AOE 85”)于2024年6月30日在爱尔兰与旅云四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云四号”)及承租人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空”)签署了《Aircraft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及相关附属协议,AOE 85向旅云四号出售1架A320-232飞机资产,出售价格约1,020万美元(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1:7.1270折算约7,269.54万元)。同时,天津航空按照租赁协议约定向AOE 85支付退租补偿及买断补偿约960万美元(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1:7.1270折算约6,841.92万元)。

2.因交易对方旅云四号为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向旅云四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出售飞机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旅云四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A6L66G;

3.法定代表人:赵辰晟;

2.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1795号);

3.成立时间:2018年1月30日;

4.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主营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航空发动机、航空器、航空器材及设备、模拟机销售;航空业务咨询服务;航空业务代理服务;国际贸易;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扬子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旅云四号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旅云四号总资产约为2,923.22万元、总负债约为2,807.96万元、净资产约为115.2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273.53万元、利润总额74.25万元、净利润70.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数据)。

根据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旅云四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AOE 85所有的1架A320-232飞机资产,机龄约20年。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飞机资产账面净值为1,255.67万美元。

该飞机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2024年6月30日,AOE 85在爱尔兰与旅云四号及承租人天津航空签署了《Aircraft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及相关附属协议:

1.交易标的:1架A320-232飞机资产;

2.交易定价:本次飞机出售价格约1,020万美元(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1:7.1270折算约7,269.54万元)。交易价格是根据目前市场的实际情况,通过与旅云四号商业谈判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支付方式:《Aircraft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签署后,旅云四号一次性将购买价款支付至双方设立的托管账户。

4.退租及买断补偿:承租人天津航空需按照租赁协议约定向AOE 85支付退租补偿及买断补偿约960万美元(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1:7.1270折算约6,841.92万元)。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年轻化的机队规模,有助于优化公司飞机资产结构,提升机队资产质量,提升公司在全球飞机租赁市场的竞争力,并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产生正向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Aircraft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4-040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㈠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因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六年,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辞去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独立董事马春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辞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成员占董事会全体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对公司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程大中先生、李剑铭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就任,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

㈡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向旅云四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出售飞机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因交易对方为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优化公司飞机资产结构,提升机队资产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下属子公司Avolon Aerospace (Ireland) AOE 85 Limited(以下简称“AOE 85”)与旅云四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云四号”)及承租人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空”)签署《Aircraft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AOE 85向旅云四号出售1架A320-232飞机,出售价格约1,020万美元(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1:7.1270折算约7,269.54万元)。同时,该飞机承租人天津航空按照租赁协议约定向AOE 85支付退租补偿及买断补偿约960万美元(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1:7.1270折算约6,841.9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出售飞机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0日

附简历:

程大中,男,1968年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教授、博导、副主任,教育部新世纪人才(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研究领域为国际贸易与投资、服务经济、企业国际化、投入-产出分析、网络分析、全球价值链。兼任上海市国际贸易学会副会长、上海市世界经济学会副秘书长、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投入产出学会理事,并为商务部“第二届经贸政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工作组全球价值链专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二届服务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咨询专家、服务业数字化工作委员会(服务业数字化20人论坛)发起人之一。

截至目前,程大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李剑铭,男,1962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李剑铭先生曾任深圳市先科企业集团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先科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重庆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书记;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现任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副董事长、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截至目前,李剑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