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78,261,9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年。这一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拼搏奋斗和共同努力下,锚定目标、笃行实干,以坚如磐石的信心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以持续奋斗的决心迈向高质量发展,总体实现了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1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1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104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4.6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66亿元。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①燃气产业
目前,我国正处于能源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燃气企业作为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的主力军之一,逐渐迈向现代化、体系化、高质量发展进程,在燃气领域数字化建设、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燃气业务低碳化创新等方面,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22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相关政策驱动燃气行业步入现代化、体系化、高质量发展阶段,从燃气行业监管水平、燃气管道安全水平、燃气企业数字化水平、燃气企业气源统筹水平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促进燃气行业整体迈向提质增效的新进程。
结合国家能源局及国家发改委所披露的数据信息,2022年,全国天然气生产量为2201亿立方米,连续6年增产超过10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663亿立方米,同比下降1.7%。
全国能源市场体系不断完善,有序竞争、高效保供的天然气市场体系加快构建,油气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燃气企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保供稳价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
②房地产业
2022年,受国内宏观政策、消费者信心不足等因素影响,房地产市场急剧降温,行业形势和发展环境日益严峻复杂,房企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
2022年,南京市商品住宅成交量全年807万方,较近5年市场容量均值下滑19%,从全市推盘去化来看,2022年整体去化情况较2021年年下滑35%。企业分化现象逐渐加剧,进入优胜劣汰阶段,“地方型房企+全国型国央企”成为南京楼市主角。
2022年四季度,中央明确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信贷、债券、股权融资三箭齐发,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并进一步支持刚性及改善型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③客运产业
出租车作为城市客运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较于城市公共汽车、地铁、轻轨都是只到达固定地点的公共交通运输,出租车能够实现客户满足乘客的不同需求,是城市公共交通中最活跃的客运方式,具有方便、快捷、舒适和服务面广的特点。
近年来,面对严峻的市场挑战与冲击,传统出租车企业正积极与互联网信息技术融合,采取提升出租车安全服务质量,改善乘客出行需求体验等举措,实现行业转型升级,有效提升市场竞争力,使其在与新兴业态的较量中赢得一席之地。同时,在各级交通管理部门所推行的出租车更型升级、巡约融合改革等措施下,行业也加快了由燃油车向环保新能源车辆的更新换代,已初步形成较好的市场影响。
(2)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燃气产业、房地产业以及客运产业。
①燃气产业
公司燃气产业细分为天然气销售业务、工程建造及安装业务、综合能源业务以及智慧燃气业务。
天然气销售业务:在积极与上游做好沟通协调、确保气源采购的同时,有效组织和执行,确保管网、用户端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燃气的供应。通过自建储气设施、租赁储气设施等方式,积极履行公司作为城燃企业的储气主体责任。
工程建造及安装业务:结合国家、省市发布的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管道设施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和改造。同时,持续对老旧管网进行改造,推进新建项目及用户迁改项目的实施,并加快建设LNG储备站等工程项目。
综合能源业务:继续围绕主营加延伸业务“1+X”模式,全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和集中供冷热业务,结合以上低碳能源项目的落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探索氢能利用等综合能源服务,争取实现由传统保供型向市场服务型的多能互补综合能源服务运营商转型升级,构建适应未来发展的供应体系。
智慧燃气:公司根据江苏省城镇燃气“七个一”工作要求,结合“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推进智能燃气表的更换工作。同时,响应《南京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对燃气安全风险监测的要求》,在部分区域开展燃气安全示范区试点建设,推进智能管网改造建设。
②房地产业
公司自1993年起涉足房地产领域以来,立足南京深耕住宅类项目开发,已初步形成“存量开发+土地储备”的有序开发节奏,在发展模式方面也构建了“区域自建+联合开发+基金投资”的多渠道互补互促形式,至今已累计开发面积约120万平方米(其中自主开发近50万平方米)。同时,公司充分利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优势,积极争取低效用地综合开发、居住类城市更新等项目,积极顺应房地产开发的发展趋势,联合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开发住宅类项目,并已尝试性的在南京以外区域(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扬州市)进行项目开发,所参与的各项目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中北地产”的品牌得到彰显。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参与土地竞拍,取得南京河西南NO.2022G30地块以及雨花人居森林NO.2022G41地块,目前正联合其他品牌房地产企业共同有序开发建设中,并在智能家居的基础上进行拓展,争取实现更高的附加值。
③客运产业
近年来网约车以及城市轨道建设发展等外部因素叠加冲击,出租客运和旅游客运经营受到一定影响。公司与时俱进,积极推进巡游车出租车服务融入“互联网”业态,促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针对目前新能源车辆热度不断攀升的情况,自2021年起,在南京市率先大批量使用纯电动车辆从事巡游出租车经营的基础上,于2022年继续拓展新能源车辆品牌,增加从业驾驶员的车型选择面,以此持续加大车辆的发包工作,推进出租汽车的绿色化转型。截止2022年12月底,公司已累计发包新能源车1230辆,占同期在营运巡游出租车总数比例约63.1%,新能源车辆市场占有率稳居南京市前列,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提升。
旅游客运方面,2022年成功中标2022-2023年度江苏省省级及南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乘用车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在旅游客运、通勤班车等既有业务基础上,业务领域进一步得到拓展。目前已相应稳步扩大车辆规模,初步形成了大、中、小车型相结合的多元化车辆结构,取得较好的市场影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经2022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8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人民币公司债券。公司于2022年10月30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2〕722号)。截至披露日,公司债尚未发行,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详见2022年7月22日、11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2022-66)、《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2022-80)。
2、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闲置,经公司2022年4月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公司南京建信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中北”)各股东方江苏省建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建信”)、南京山度仕高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度仕”)及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后建信中北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其中,江苏建信出资额920万元,持股比例为46%;山度仕出资额100万元,持股比例为5%;公司出资额980万元,持股比例为49%。详见2022年4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控股公司南京建信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减资的公告》(2022-17)。2022年6月16日,建信中北减资事宜已办理完毕,已经登记机关核准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3、2022年5月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公司将向参股公司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颐成”)提供的借款中,南京颐成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人民币32,878.50万元进行展期,展期期限自该笔借款到期后24个月。详见2022年5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对参股公司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2022-3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向南京颐成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32,878.50万元。
4、2022年5月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盛业”)将向参股公司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朗鑫樾”)提供的借款中,南京朗鑫樾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人民币20,348.09万元进行展期,展期期限自该笔借款到期后24个月。详见2022年5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2022-40)。截至报告期末,中北盛业向南京朗鑫樾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4,095.92万元。
5、2022年5月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杭州朗优置业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控股公司杭州朗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朗优”)向杭州朴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朴骏”)及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杭州朴骏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上限为人民币17,640万元,向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上限为人民币18,360万元,借款期限1年,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借款年利率3%。详见2022年5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控股公司杭州朗优置业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2-41)。截至报告期末,杭州朗优向杭州朴骏及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分别为12,368.51万元及12,873.35万元。
6、根据公司与朗诗集团共同合作开发的杭州市下城区F地块(宗地编号:F-R21-05,以下简称“标的项目”)开发建设进展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闲置,公司与相关合作方按照同股同权原则共同对标的项目开发所涉及相关市场主体进行减资,具体包括:
(1)公司控股公司杭州朗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朗优”)股东方杭州朴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朴骏”)及杭州朗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朗宁”)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后杭州朗优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其中,杭州朴骏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为30%;杭州朗宁出资额350万元,持股比例为70%。该次减资事项已于2022年6月21日办理完毕,并取得了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新营业执照。
(2)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朗宁股东方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朴骏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后杭州朗宁注册资本金为35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额255万元,持股比例为72.8571%;杭州朴骏出资额95万元,持股比例为27.1429%。该次减资事项已于2022年7月11日办理完毕,并取得了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新营业执照。同时,根据公司退出标的项目的战略安排,以定向减资方式退出杭州朗宁,该次减资事项已于2023年2月24日办理完毕,并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杭州朗宁新营业执照。
减资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杭州朗宁任何股权,杭州朗宁和杭州朗优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7、2022年7月12日,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参与了南京市2022年度第二批次集中供地土地竞拍,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6.3亿元成功竞得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南NO.2022G30地块,公司控股公司南京中北金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1.2亿元成功竞得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居森林NO.2022G41地块。详见2022年7月9日、7月14日及7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授权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参与南京市2022年度第二批次集中供地部分土地竞拍的公告》(2022-54)、《关于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参与南京市2022年度第二批次集中供地部分土地竞拍的进展公告》(2022-55)、《关于对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参与南京市2022年度第二批次集中供地部分土地竞拍并成功竞得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南NO.2022G30地块及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居森林NO.2022G41地块事宜予以确认的公告》(2022-59)。截至报告期末,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南京金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共同投资设立南京中北金基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南京河西南NO.2022G30地块,目前项目开发有序推进中。
证券代码:000421股票简称:南京公用公告编号:2023-10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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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上午9∶30,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南京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公司191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6人,分别为李祥先生、周伟先生、方忠宏先生、叶邦银先生、仇向洋先生、商海彬先生;杨国平先生、周衡翔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的有关内容。
2、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31.79万元。母公司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81,023.43万元,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931.79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93.18万元,当年支付普通股股利5,779.30万元,吸收合并子公司增加2,428.02万元,公司期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83,910.77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8,261,9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782.62万元,剩余78,128.15万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如在本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现金分红总额。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在对各项资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超过6,500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不超过1,300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财务审计费人民币10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人民币40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南京市城市建设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能源”)及其控制的关联方所发生的提供劳务、租赁资产、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等交易。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与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发生总额预计不超过2,684.61万元,与华润能源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发生总额预计不超过1,485.20万元。
关联董事李祥先生、商海彬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0日14:00在公司(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十七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421股票简称:南京公用公告编号:2023-17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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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有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十七楼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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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同时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5、6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层。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以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层
邮编:210019
联系电话:025-86383611、86383615
传 真:025-86383600
联系人:王琴、芦钰
会议费用:参会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21
2、投票简称:公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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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应在“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见中选择一个并在相应的方框画“√”表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委托人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421股票简称:南京公用公告编号:2023-1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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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上午11∶30,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南京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公司191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31.79万元。母公司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81,023.43万元,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931.79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93.18万元,当年支付普通股股利5,779.30万元,吸收合并子公司增加2,428.02万元,公司期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83,910.77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8,261,9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782.62万元,剩余78,128.15万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如在本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现金分红总额。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内控制度合法、合理、健全、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事项,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内部控制预期目标基本实现。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对各项资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超过6,500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不超过1,3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421股票简称:南京公用公告编号:2023-16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与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能源”)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发生提供劳务、租赁资产、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等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与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发生总额预计不超过2,684.61万元,2022年度实际发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343.09万元;与华润能源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发生总额预计不超过1,485.20万元,2022年度实际发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349.22万元。
2、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祥先生、商海彬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1、公司与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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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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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1、公司与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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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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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向前
注册资本:200148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接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盘活城建存量资产,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实施项目投资和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管、资产重组和经营。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
截至2022年末,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178,422.30万元,净资产2,347,594.36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018.20万元,净利润9,394.22万元。
2、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艳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车用、瓶装、管道)加工、经营、销售、安装及运输;天然气经营及运输。燃气具销售、安装及维修;车用燃气改装及相关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悠谷路8号
截至2022年末,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33,353.73万元,净资产20,011.14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27,931.65万元,净利润2,394.89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市城建集团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控股”)100%股权,合计持有公司53.83%股权。
2、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均良好,履约能力较强,有支付能力,不存在进行该等关联交易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提供劳务、租赁资产、采购及销售商品。其中,提供劳务为提供天然气管道施工、车辆维修、运输服务、广告设计等服务;租赁资产为房屋、场地租赁;采购及销售商品为燃气采购与销售。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是根据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精神要求,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司经营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根据协议参照实际业务发生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且公司经营活动完全依靠自己所拥有的产销和供应体系,上述关联交易量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计划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421股票简称:南京公用公告编号:2023-14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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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1日,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公司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度期末存货进行了全面清查,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拟计提减值损失不超过6,5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度期末长期应收款进行了全面清查,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拟计提减值损失不超过1,300万元。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说明
2022年度,受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环境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江宁滨江的楼盘销售整体不及预期,销售价格不断下调。基于对房产销售实际情况判断,存在减值迹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存货账面价值86,215.7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测试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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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新区域房地产市场及销售情况测算,本期拟对该部分房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超过6,500万元。
(二)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2022年末,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收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借款14,095.92万元。
经测算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收回金额,本期拟对该部分长期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不超过1,300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初步测算,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对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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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对各项资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超过6,500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不超过1,300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对各项资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超过6,500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不超过1,300万元。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对各项资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超过6,500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不超过1,3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421证券简称:南京公用公告编号:2023-15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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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财务审计费人民币10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人民币40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1月4日,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首席合伙人为郭澳。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4人,注册会计师40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3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59,235.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3,832.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11.85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集中于制造、电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金融、房地产、文化、体育等多行业,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56.5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相关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涉及从业人员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3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莉,自1999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自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金炜,自2007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自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毕宏志,自2012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4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40万元。以上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恪尽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我们同意推荐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4、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421证券简称:南京公用公告编号:2023-13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