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4-07-02 00:00  湖北宜化(000422)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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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422证券简称:湖北宜化公告编号:2024-06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审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8日(周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8日(周四)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7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6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43000,传真号码:0717-8868081。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7日8:30-11:30及14:00-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邮政编码:443000

  电话号码:0717-8868081

  传真号码:0717-8868081

  电子邮箱:hbyh@hbyihua.cn

  联系人姓名:李玉涵、李明亮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及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422证券简称:湖北宜化公告编号:2024-06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7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4位,实际出席董事14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位,为杨继林先生、刘信光先生、赵阳先生、郑春美女士、李强先生。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