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26 04:58  东阿阿胶(000423)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000423证券简称:东阿阿胶公告编号:2023-4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423证券简称:东阿阿胶公告编号:2023-45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2022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最终得分为113.05分。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程杰先生、丁红岩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白晓松先生提名,同意聘任丁红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董事会秘书简历

  丁红岩,男,1970年5月出生,持有北京交通大学经济学学士和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铁道部第四工程局第三工程处财务科科员、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铁道部第四工程局财务处副总会计师,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分部经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二级职员,中铁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合规部高级总监、副总经理,审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兼审计部总经理。现任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丁红岩先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丁红岩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电话:0531-88800423;

  传真:0531-88800423;

  邮箱:dinghongyan1@dongeejiao.com;

  邮编:252201;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23证券简称:东阿阿胶公告编号:2023-46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要求编制的,所包含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