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 公告编号:2023-0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90,806,12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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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主营业务是收费高速公路、桥梁的投资、建设、收费和养护管理,本公司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系统内开发高速公路和特大桥梁的主要机构之一。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广佛高速公路、佛开高速公路、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和广惠高速公路的收费和养护工作,同时参股了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肇庆粤肇公路有限公司、赣州康大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粤普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电投粤通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车库电桩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高速公路里程306.78公里,参、控股高速公路按照权益比例折算里程合计295.88公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增资投资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议案》,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珠东公司”)增资投资建设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本项目投资估算金额154.25亿元为依据,资本金为剔除由政府承担费用后投资估算金额的35%,本公司按持股比例承担资本金出资额约34.14亿元,最终以本项目竣工决算价为准。
2、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粤交营便函【2022】24号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佛高速公路收费期满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广佛高速公路自2022年3月3日零时起停止收费,保留既有收费设施按照零费率方式照常运营,对通行本路段的所有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并代为收取其他路段的车辆通行费。
(2)停止收费后,由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继续负责广佛高速公路的管理、养护。
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5%股权。公司和广佛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广佛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以及通信、监控、联网收费等系统进行及时检查、维护和管理,保证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联网收费运营秩序并做好广佛高速公路停止收费后的交通流量监测和交通疏导,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23-008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利通广场45、46楼办公物业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向广东利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利通广场规划楼层43、44全层单元(自编楼层45、46层全层单元)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租期3年,自2023年5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2023年5月5日至2024年5月4日期间月租金标准为908,133.47元,2024年5月5日至2025年5月4日期间月租金标准为935,400.05元,2025年5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期间月租金标准为963,449.61元。
广东利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控股母公司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按审议关联交易程序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利通广场45、46楼办公物业租赁合同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程锐先生、曾志军先生、游小聪先生、姚学昌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3,368.38万元,占本公司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7,587.72万元的0.37%。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234.50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占本公司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7,587.72万元的1.0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项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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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参见第一部分内容。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基于平等和公开原则,通过相互协商,从而确定价格。
五、续租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广东利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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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用利通广场规划楼层44 层全层、43层全层单元(自编第46 层全层、45层全层单元)的物业作为办公场所。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利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368.38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2023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234.50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仔细审阅了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基于的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粤高速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程锐先生、曾志军先生、游小聪先生、姚学昌先生回避了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23-007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本部、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总计为5,866.12万元。关联董事程锐先生、曾志军先生、游小聪先生、姚学昌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866.12万元,占本公司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07,587.72万元的0.65%。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234.50万元(含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占本公司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7,587.72万元的1.0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项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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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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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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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下属单位生产经营正常,并持有相应资质,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完成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方式
以上所预计的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价格主要是通过市场询价、比价等市场化定价或行业标准确定的,不会产生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主要采取市场询价、比价等市场化和行业标准的方式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涉及本公司主营业务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业务,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也对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粤高速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粤高速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程锐先生、曾志军先生、游小聪先生、姚学昌先生回避了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23-006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首席合伙人:吕江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合伙人104人,注册会计师3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6人;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5,8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99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164万元;2022年审计上市公司36家,挂牌公司152家。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和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详见下表。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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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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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128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17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职业风险基金4,067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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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近三年,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项目合伙人以及审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史绍禹、黄志炎,相关情况如下:
(1)姓名史绍禹,2004年开始执业。2001年至2011年10月先后在北京天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华寅会计师事务所、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12年11月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2)姓名黄志炎, 2012 年开始执业。2013 年开始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2020 年 6 月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本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为马向军,相关情况如下:
马向军,现担任永拓质量控制合伙人、总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1998年12月2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10月1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23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复核过的上市公司16家,主要有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32万元,较上一期无变化,并根据2023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为30万元,较上一期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两个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拟继续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两个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两个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预计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费用132万元,并根据2023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事项的事前审查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3-005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后,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将增加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867.25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6,144.05元,减少公司202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3,276.80元。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须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针对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初始确认折现影响所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依据“初始确认豁免”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继续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据此,公司将对租赁交易产生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2023年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报表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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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为测算数据,具体以经审计的报告为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后,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将增加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867.25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6,144.05元,减少公司202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3,276.80元;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租赁交易列报内容。
四、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租赁交易列报内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3-003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上午在本公司4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3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租赁交易列报内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已在2021、2022年分别向股东派发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现金股利合计18.00亿元,加上本次拟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8.95亿元,近三年分配的现金股利合计26.95亿元,占2020年度至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数12.82亿元的210.26%,其中,2022年度分红金额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7亿元的70.07%,现金分红在本次股利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已满足《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第57号令)、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评估,做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评价结果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我们认同该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广惠高速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会议审阅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全面预算的议案》、《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债务风险管控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债务风险情况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签订利通广场45、46楼办公物业租赁合同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工资总额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领导班子2022年薪酬分配结果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3-002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3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变更会计政策,并调整租赁交易列报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7,681,138.46元;
2、提取894,865,021.93元作为2022年度分红派息资金。以2022年底的总股本2,090,806,1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B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的外币折算价以2022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分红派息决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买入卖出中间价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全面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预计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费用132万元,并根据2023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债务风险管控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债务风险情况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部、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总计为5,866.12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程锐先生、曾志军先生、游小聪先生、姚学昌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利通广场45、46楼办公物业租赁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向广东利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利通广场规划楼层43、44全层单元(自编楼层45、46层全层单元)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租期3年,自2023年5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2023年5月5日至2024年5月4日期间月租金标准为908,133.47元,2024年5月5日至2025年5月4日期间月租金标准为935,400.05元,2025年5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期间月租金标准为963,449.61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程锐先生、曾志军先生、游小聪先生、姚学昌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广惠高速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同意按照《2023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组织签订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工资总额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工资总额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领导班子2022年薪酬分配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