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25 00:00  粤高速A(000429)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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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证券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广佛高速公路已经代垫但有待明确资金来源的管养支出计提的减值准备,因性质特殊,会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与本年初相比

  (1)其他应收款

  比年初减少4,292万元,减幅47.91%,主要是本期收到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业绩承诺补偿款。

  (2)在建工程

  比年初增加89,940万元,增幅45.89%,主要是京珠高速广珠东改扩建项目支出增加。

  (3)其他非流动资产

  比年初增加54,719万元,增幅161.10%,主要是建设项目预付工程款项增加。

  (4)短期借款

  比年初增加18,011万元,增幅163.60%,主要为我司新增短期借款及利息。

  (5)应交税费

  比年初增加6,561万元,增幅为42.30%,主要是计提的应交所得税随应纳税所得额增加而增加。

  (6)应付债券

  比年初减少74,940万元,减幅100%,主要是本期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重分类。

  (7)其他综合收益

  比年初增加14,155万元,增幅86.54%,主要是本期母公司确认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

  2、利润表项目与上年同期相比

  (1)营业收入

  比上年同期减少18,551万元,减幅5.03%,同比减少主要是以下因素的综合影响:1、广惠高速因广汕高铁、广惠城际铁路、梅龙高铁、惠龙高速与莞番高速的相继开通分流车流量导致通行费收入减少;2、广珠东受深中通道和中开高速通车后分流影响,通行费收入减少。

  (2)财务费用

  比上年同期减少4,713万元,减幅35.69%,主要是本期贷款利息费用减少及存款利息收入增加的综合影响。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说明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期同比减少18,517万元,减幅68.50%,主要是上期京珠高速广珠东改扩建收到中山市政府岐江新城南互通立交建设补助18,500万元。

  (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本期同比增加67,858万元,增幅92.25%,主要是本期京珠高速广珠东改扩建项目支出增加。

  (3)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本期同比增加67,643万元,增幅163.18%,主要是京珠高速广珠东公司因日常经营及改扩建项目建设需要而提取贷款。

  (4)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期同比增加3,800万元,增幅1,818.18%,主要是本期收到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业绩承诺补偿款。

  (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本期同比增加28,414万元,增幅57.17%,主要是本期公司本部偿还中期票据本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苗德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明会计机构负责人:闫晓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苗德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明会计机构负责人:闫晓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证券代码:000429、200429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以现场会议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准予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起对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中山城区至珠海段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且后续改扩建通车路段的折旧年限变更同样适用。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增加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额度,约定其吸收我司及下属关联企业存款每日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伍亿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程锐、邬贵军、姚学昌、曾志军回避了表决。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投资规模的议案》

  同意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43.51亿元,公司按持有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三分之一股比承担资本金出资,最终以竣工决算价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证券代码:000429、200429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起对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中山城区至珠海段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且后续改扩建通车路段的折旧年限变更同样适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的变化,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证券代码:000429、200429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变更起始日期:2024年10月1日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增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979万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起对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中山城区至珠海段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且后续改扩建通车路段的折旧年限变更同样适用。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为2024年10月1日。

  2、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高速公路路产成本应在整个收费期内进行分摊,改扩建后的路产包含既有路产和改扩建路产且收费期会增加。

  3、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中山城区至珠海段已于2024年9月全部建设完成且开放通车,全线预计2027年底通车。根据《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改扩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工程可行性报告”),预计改扩建工程全线通车后核准的收费期限为25年。现拟暂估增加先行通车路段折旧年限至全线通车后第25年,待改扩建工程项目取得政府核定收费期限的文件后再行调整。

  变更前后折旧年限如下表:

  ■

  上述工程可行性报告已经政府部门批准且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以此作为路产折旧依据能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适用。

  经公司测算,广澳高速公路南沙至珠海段-中山城区至珠海段变更折旧期限的影响如下表: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折旧约1,740万元,预计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79万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0%,也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操纵利润、所有者权益等财务指标的情况,同意本议案。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的变化,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证券代码:000429、200429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自2023年12月7日至2026年12月6日,原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下属关联企业的存款每日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与我司及下属关联企业的信贷业务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详细情况敬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现根据公司未来改扩建项目的融资配套需要,为提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的管理收益,公司拟增加存款额度。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在原协议有效期内,增加财务公司的存款额度,约定其吸收公司及下属关联企业存款每日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程锐先生、邬贵军先生、姚学昌先生、曾志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三、《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原《金融服务协议》第四条“1、存款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吸收甲方及其下属关联企业的存款每日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亿元整(¥3,000,000,000.00)”,修订为“1、存款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吸收甲方及其下属关联企业的存款每日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伍亿元整(¥3,500,000,000.00)”。除上述变化外,原《金融服务协议》条款无其他变化。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增加公司资金存款额度,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的管理收益。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0,000.00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4,781.15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议案,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粤高速与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符合日常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粤高速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记录;

  3、《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证券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公告编号:2024-031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投资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为29.2亿元(最终以政府批复为准)。公司出资额度以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投资总额为依据,按公司在惠盐公司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详情敬请查阅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及《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投资规模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43.51亿元,公司按持有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三分之一股比承担资本金出资,最终以竣工决算价为准。

  本议案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公司持有惠盐公司1/3股权,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惠盐公司2/3股权,其详细情况如下:

  ■

  三、惠盐公司的基本情况

  惠盐公司注册资本为3600万元,负责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正线建设的组织管理及深圳段正线竣工后的经营管理,维修、养护、征收过路费和路政管理;道路、桥涵工程的施工管理、工程咨询。

  惠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

  四、改扩建工程概况

  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全长20.33公里,路线起于坑塘径,向南经坪地、富地岗、金钱坳、龙岗、龙城等地,终于荷坳互通立交处,向西与现有机荷高速公路相接。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扩建采用双向八车道。

  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核准,公司于2017年启动了惠盐高速深圳段改扩建工程。

  2022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核定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收费期限为25年,自2022年2月12日起至2047年2月11日止。

  根据2021年11月17日《交通运输部关于广东省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变更后本项目总工期调整为6年,概算总金额调整为156.56亿元(含原规划地面层及新增立体层建设)。根据本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建设内容时序优化调整的安排,现阶段实施本项目地面层概算金额经专家审定为43.51亿元,即总投资额由29.2亿元调整为43.51亿元。本项目调整规模、系对原有项目的优化,未改变项目名称、项目业主、项目实施地点。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项目是粤港澳大湾区东西向交通中轴线的重要连接通道,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长深高速(G25)、沈海高速(G15)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和区域路网中居重要地位。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对提升国家公路大通道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联系,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实施不仅缓解现状拥堵困境,也满足未来交通量发展需求。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带来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将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项目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1、造价及工期风险

  本项目扩建产生的一系列用地问题,技术问题,很可能会导致工程增加难度,存在造价和工期控制风险。

  应对措施:督促惠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造价,强化变更设计管理,进行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合同工期,以降低工程造价。

  2、经营维护成本增加风险

  在项目运营、养护和大修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设备故障等重大经营问题,导致运营养护及大修费用超过事先预计水平,从而影响项目的效益。

  应对措施:我司督促惠盐公司提高管理水平,规范日常管理行为,采用科技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方法防范质量、安全事故,降低运营成本。

  (三)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43.51亿元,项目资金筹措方式为资本金占30%,其中本公司按股比投入约4.351亿元,资本金以外建设资金由惠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根据本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公司初步测算,本项目资本金税后内部收益率5.88%。本公司参与投资惠盐改扩建工程通过重新核定收费期限获取合理回报,参股子公司惠盐公司得以持续经营,拓展和巩固本公司高速公路业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