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3-31 04:31  武商集团(000501)公司分析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武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68,992,7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著名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之一,主要从事购物中心及超市业态的商品销售业务。两大业态的主要经营模式包括联营、自营、代销和物业分租等。因时代花园还建房项目持续交付中,报告期内实现房地产业务收入8,686.59万元。

公司下属有武商MALL·国广、武商MALL·武广、武商MALL·世贸、武商梦时代等10余家购物中心,分别坐落于武汉市、襄阳市、十堰市、仙桃市、黄石市、老河口等核心商圈,购物中心总建筑面积约为212.5万平方米,自有物业建筑面积约197万平方米。超市业务布局湖北省内武汉市及多个二级城市,拥有69家门店,1+N小店37家,其中34家门店位于武汉市,35家门店位于湖北省其他城市,包括鄂州、荆州、黄冈、襄阳、宜昌、十堰、孝感、黄石、咸宁、仙桃、潜江等地,超市门店总建筑面积约为53.1万平方米,自有物业建筑面积约为11.1万平方米。公司自有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208万平方米。

(一)现有门店情况

1.主要购物中心业态门店分布情况

2.超市业态门店分布情况(营业收入前十名)

3.门店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购物中心新增1家

(2) 报告期内超市新增门店3 家

(3)报告期内超市关闭门店6家

4.经营同比情况

(二)线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电商公司线上交易额25,551万元,营业收入2,107.88万元。

(三)公司采购、仓储及物流情况

1.商品采购及存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代销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为84,962.83万元,占年度采购金额24.26%。

购物中心业务的采购主要指对专柜供应商的招商,通常以经营实体为主进行。对于新开设的购物中心,由公司组建项目筹备组负责招商工作。对现有购物中心,公司通过建立后备渠道库,根据品牌实际运营情况不断补充、调整品牌及品类。超市业务主要由超市业态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异地重点区域由采购部门派驻区域买手,适当引进当地渠道予以补充。超市业态商品采购主要采用以销订进的原则进行订货,由门店结合自动补货系统提出要货申请,总部进行统一审核。

购物中心业态经营模式主要以联营、物业分租为主,商品库存由专柜负责管理。超市商品存货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每季度对各门店、各类别的库存周转天数进行考核。

2.仓储与物流情况

超市物流配送中心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17附6号(武汉医药产业园内),集常温、低温配送于一体。园区占地6万平方米,内设2万平米的常温干货仓库和6,129平米冷链仓库。主要承担400余家供应商及69家门店的商品集配工作。商品日吞吐量为2.4万标准箱(件)。下辖的十堰区配中心面积为2,000平方米、沙市区配中心面积为1,650平方米、襄阳区配中心面积为3,256平方米。主要承担总仓到货商品的分拨和配送工作。

(四)自有品牌情况

2022年,“武商优”自有品牌形成“武商优选”“武商优味”“武商优家”“武商优宝”“武商优贝”“武商优鲜”等六大系列,武商超市特邀7名江大女足为“武商优”六大系列揭牌,为自有品牌赋予了“武商标准 冠军品质”的卖点与口碑;“武商1959”酱酒全面上市,销售过万瓶;超市各门店纷纷设立武商自有品牌专区,通过专人管理、多点陈列、多渠道营销,全面提升武商自有品牌传播力和市场影响力。全年“武商优”销售同比增长150%,品牌形象不断丰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变动事宜

1.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收到董事洪小燕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洪小燕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详见2022年3月17日公告编号2022-001号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2.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九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钟子钦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详见2022年3月26日公告编号2022-002号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3.鉴于洪小燕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达孜银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第九届十四次董事会、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ZHU ZE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详见2022年3月31日、4月21日公告编号2022-003、011号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

1.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继续做优做强公司主业,公司成功收购南昌项目,迈开了出省扩张的步伐。为更好地反映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定位,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网点发展情况,增强公司的市场影响力,经公司第九届十四次董事会、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名称和证券简称【详见2022年3月31日、4月21日公告编号2022-003、007、011号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已完成变更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自2022年4月26日起,公司名称由“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鄂武商A”变更为“武商集团”,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0501”【详见2022年4月26日公告编号2022-012号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及兑付事宜

1.公司完成了2022年度第一、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其中,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为:22武商SCP001,债券代码:012280197,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87日,票面利率为2.72%。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为:22武商SCP002,债券代码:012281247,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96日,票面利率为2.60%。主承销商均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见2022年4月1日公告编号2022-009号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2武商SCP001,债券代码012280197,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本计息期债券利率2.72%,2022年4月11日已完成兑付【详见2022年4月13日公告编号2022-010号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3.2022年6月24日、6月27日,公司发行了2022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2武商SCP003,债券代码:012282264),发行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为104天。发行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票面年利率2.25%,起息日为2022年6月28日,兑付日为2022年10月10日。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6月28日全部到账。主承销商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见2022年6月29日公告编号2022-015号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4.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2武商SCP002,债券代码012281247,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本计息期债券利率2.60%,2022年7月4日已完成兑付【详见2022年7月5日公告编号2022-016号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5. 2022年7月4日、7月5日,公司发行了202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2武商SCP004,债券代码:012282366),发行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为260天。发行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票面年利率2.69%,起息日为2022年7月6日,兑付日为2023年3月23日。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7月6日全部到账。主承销商是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见2022年7月7日公告编号2022-017号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6. 公司2022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2武商SCP003,债券代码:012282264,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本计息期债券利率2.25%, 2022年10月10日已完成兑付【详见2022年10月11日公告编号2022-023号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四)202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事项

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768,992,7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6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123,038,836.96元,剩余可分配利润5,703,010,666.58元结转至下年度。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18日【详见2022年5月11日公告编号2022-014号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五)关于中期票据付息情况

1.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0武商MTN001;债券代码:102001420)发行总额9.4亿元,发行期三年,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88%,付息日为2022年7月27日【详见2022年7月20日公告编号2022-018号巨潮资讯网公告(www.cninfo.com.cn)】。

2.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武商MTN001;债券代码:102101751)发行总额5.6亿元,发行期三年,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41%,付息日为2022年8月31日【详见2022年8月20日公告编号2022-019号巨潮资讯网公告(www.cninfo.com.cn)】。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董事长:陈军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武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5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23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3月30日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监事有4名,监事艾璇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长吴海芳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武商集团二〇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商集团二〇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二)武商集团二〇二二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8)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三)武商集团二〇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二O二二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即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704,941.93元。

二O二二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4,940,464.3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826,049,503.54元,2022年分派2021年度现金股利123,038,836.9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86,988,092.86元,二O二二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6,050,963,038.03元。

公司以总股本768,992,7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现金38,449,636.55元,剩余可分配利润6,012,513,401.48元结转至下年度。

上述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度公司净利润的12.62%,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金额276,837,383.16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51.76%。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监事会对此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武商集团二〇二二年度内部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进行评价,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良好,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至(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武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6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于2023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3月30日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有7名,董事Zhu Ze、吴可、郑东平、岳琴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军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武商集团二○二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吴可、唐建新、郑东平、岳琴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武商集团二〇二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二)武商集团二〇二二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武商集团二〇二二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8)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四)武商集团二〇二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337,155,540.0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08%;利润总额440,585,423.6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6.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4,704,941.9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50%;年末总资产30,743,634,724.27元,较年初同比增长9.06%;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总额10,812,588,682.35元,较年初同比增长1.26%。

(五)武商集团二〇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二O二二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即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704,941.93元。

二O二二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4,940,464.3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826,049,503.54元,2022年分派2021年度现金股利123,038,836.9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86,988,092.86元,二O二二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6,050,963,038.03元。

公司以总股本768,992,7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现金38,449,636.55元,剩余可分配利润6,012,513,401.48元结转至下年度。

上述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度公司净利润的12.62%,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金额276,837,383.16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51.76%。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六) 武商集团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八)关于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九)关于银行授信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业务需要,需办理银行授信和贷款相关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及境外分行办理授信总量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办理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柒仟柒佰万元整。

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授信总额人民币叁拾捌亿元整。

4.向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办理新增人民币贰拾伍亿元整融资。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贷款总量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6.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等值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

7.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授信人民币叁拾陆亿元整。

8.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9.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人民币总金额伍亿元整融资。

10.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11.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肆仟万元整。

12.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

13.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办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的综合授信。

14.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办理授信总额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

15.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

16.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汉口支行申请授信总额人民币陆亿元整。

(十)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军、秦琴、汤俊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三)-(五)、(八)-(十)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武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1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 2007年,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武汉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商量贩”)与武汉新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医药”)先后签订了三份《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均为10年及以上。2010年8月和2015年7月30日分别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各一份,租赁期限10年。2017年,为提质增效,原武商量贩相应的人、财、物转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商超市”),武商超市与新兴医药及武商量贩就上述《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重新签署《三方协议》。后因部分合同相继到期,公司及武商超市与新兴医药重新续签了四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均为5年以上。

2.新兴医药的控股股东为武汉商贸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商贸资产公司”),持股比例为56.875%,公司为其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5.625%。武汉商贸资产公司是公司股东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商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新兴医药为公司之关联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商超市与新兴医药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董事陈军、秦琴、汤俊回避表决,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本次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与新兴医药关联交易曾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及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由于上述交联交易上会审议已有三年,故需重新履行相关的审议及披露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武汉新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0,000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

执行董事:程伟

业务范围:中成药、西药、生物化学药、生物工程药物及保健品的研发、管理;物业管理;蒸汽供应;房屋出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新兴医药总资产为10,907.80万元,净资产为7,717.82万元,营业收入为1,418.19万元,净利润为56.38万元。

新兴医药的控股股东为武汉商贸资产公司,持股比例为56.875%,公司为其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5.625%。武汉商贸资产公司是公司股东武汉商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新兴医药为公司之关联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商超市与新兴医药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新兴医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制定,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2007年7月30日,武商量贩与新兴医药签订《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武商量贩向新兴医药租赁位于武汉医药产业园配套生活服务区的一栋建筑用作商业及辅助服务用房,房屋租赁面积约6,223.4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5年。2017年,因公司投资设立武商超市,武商量贩及新兴医药就上述《租赁合同》重新签署《三方协议》,将承租方变更为武商超市,其余所有条款保持不变。2019年10月30日,武商超市与新兴医药签署《补充协议》,协议期限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5月27日。

因上述合同到期,2022年5月26日,武商超市与新兴医药续签《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22年5月28日至2030年5月27日,房屋租赁面积6,223.48平方米,房屋租赁费合计1,296.24万元。

2.2007年12月5日,武商量贩与新兴医药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新兴医药将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经济开发区特一号的一栋房屋租赁给武商量贩用于其武昌地区配送中心,该房屋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2010年8月25日,根据新兴医药租赁房屋交付等实际情况,武商量贩与新兴医药协商一致就上述房屋租赁事项予以细化并补充签署了相关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自2010年1月1日起算,租赁期为10年。

2019年12月18日,因上述合同到期,武商超市与新兴医药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租赁合同总额为3,120万元。

3.2017年9月12日,新兴医药将其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经济开发区特一号在建的3#、4#仓库,租赁给武商超市作配送中心。该房屋建筑面积约 6,537.06平方米。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2017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总金额约1,451.23万元。

4.2007年12月21日,公司向新兴医药租赁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特一号的武汉医药产业园综合楼用作培训基地,租赁期限为10年,租赁面积约8,952.81平方米。2019年10月30日,公司与新兴医药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2020年9月25日,因上述合同到期,公司与新兴医药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租金总额为2,836.25万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武商超市向关联方新兴医药租赁已建物业用于商业及辅助服务用房等用途,相关交易系基于业务发展需要。租金水平的确定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制定。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947.34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武商超市与新兴医药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开、公正,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武商超市与新兴医药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武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0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及信息系统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216,939.1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万元,武商集团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

(2)3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刚,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武商集团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尹国保,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5年起为武商集团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谢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29年,曾任证监会第十二届发审委员,现为武汉质控中心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谢峰、项目合伙人陈刚、签字注册会计师尹国保最近3年均为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陈刚、签字注册会计师尹国保、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17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信息系统审计费用10万元。审计费用是根据具体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基本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业务资质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经审计委员会决议通过拟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及信息系统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报酬总额为170万元。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拟续聘的中审众环的业务情况、诚信记录和资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长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我们同意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及信息系统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拟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报酬总额为17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二○二三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3、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函;

4、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武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9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该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该解释“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 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 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3、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