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油脂油料加工、油脂油料贸易及食品加工。其中,油脂的加工、销售及贸易主要是指对经过初榨的原油进行精炼、灌装、销售及进出口贸易;油料的加工、销售及贸易主要是指对芝麻、大豆、玉米胚芽、葵花籽、花生等油料进行压榨、精炼、灌装、销售及进出口贸易。油脂油料加工、油脂油料贸易业务主要集中在京津冀区域,品牌包括“古船”、“绿宝”、“古币”、“火鸟”等,主要产品有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香油、麻酱等;食品加工主要是指休闲食品、面包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品牌包括“小王子”、“董小姐”、“坚强的土豆”、“古船”等,主要产品有薯片、糕点及面包。休闲食品业务覆盖全国各省、直辖市,面包业务集中在京津冀区域,为肯德基华北区域主要供应商之一。
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大类为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代码C13),具体来说,所处的行业为植物油加工行业,同时食品加工业务毛利占比较高。从植物油加工行业看,产业整合加速,差异化竞争趋势明显,葵花籽油、茶油、玉米油、米糠油等小品种油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从食品加工行业看,消费需求多样化发展,产品品类不断丰富完善,但行业品牌企业较少,产业整合空间较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各种不确定性和紧迫性交织在一起并成为新常态,面对各种外部环境压力,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力推进“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地,总体保持了稳定的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58亿元,同比增长9.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亿元,同比下降30.84%。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5200505证券简称:京粮控股京粮B公告编号:2023-007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人员18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汪吉军,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宋杰,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天职国际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的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天职国际具有丰富的证券从业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自2020年起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了规范、专业的审计服务,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拟续聘审计机构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续聘的意见。我们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5200505证券简称:京粮控股京粮B公告编号:2023-011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述
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2021年9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2、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有效期18个月。
3、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494号)。
4、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相关的议案,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5、公司于2022年4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494号)。
6、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9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进展情况
自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实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审核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平移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因事项相应情况发生变化,此次不做平移,同时继续推进完善相应工作,做进一步论证,待完善后再行履行决策程序。
三、相关审议情况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暂停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暂停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涉及上述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暂停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5200505证券简称:京粮控股京粮B公告编号:2023-008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一年以内)中低风险理财等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等。
2、投资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投资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一年以内)中低风险理财等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等。
4、投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2、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委托理财业务的内控管理,确保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的产品进行投资,严控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确保内控制度严格落实,资金安全有效保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的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5200505证券简称:京粮控股京粮B公告编号:2023-009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融资规划及授信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融资规划及授信担保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规划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2023年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汇票开立及贴现、并购贷款、信用证开立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根据2023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资金安排,制定年度融资规划,2023年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借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单笔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超过上述额度的借款事项需另行审批。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规划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或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借款相关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二、2023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食品”)拟对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京粮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油脂”)、京粮(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新加坡”)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预计的期限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京粮食品法定代表人代表京粮食品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需另行审批。
担保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京粮油脂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3月4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13号及南门145幢4层410室
法定代表人:高磊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油料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仓储服务(需要审批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京粮食品100%股权,京粮食品持有京粮油脂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3,860.41万元,负债总额113,756.5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113,756.54万元),净资产10,103.87万元。2022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475,963.93万元,利润总额3,053.26万元,净利润2,346.27万元。
经查询,被担保方京粮油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京粮(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3日
注册地:新加坡
董事主席:李翠玲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油脂、油料作物(包括大豆、芝麻、亚麻籽、葵花油、大豆油、高粱、小麦等)的进出口贸易。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京粮食品100%股权,京粮食品持有京粮新加坡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927.49万元,负债总额4,220.9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4,220.94万元),净资产1,706.55万元。2022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501,096.92万元,利润总额549.72万元,净利润464.49万元。
经查询,被担保方京粮新加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京粮食品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保证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发展所需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京粮食品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缓解各子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2、担保风险控制判断:被担保对象京粮油脂、京粮新加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
3、其他股东担保情况:京粮油脂、京粮新加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已审批额度59.3635亿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协议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总金额53.370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占用15.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0.34%,均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5200505证券简称:京粮控股京粮B公告编号:2023-010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国际贸易业务涉及外汇结算,且基于大宗商品贸易量大、收支总额较高的特点,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进一步减少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波动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稳健经营的能力,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6.8亿美元,截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存续期合约价值约为2亿美元,预计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8.8亿美元。
2、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3、风险提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具体生产经营需要适度开展,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交易目的,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6.8亿美元。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占用授信额度及保证金预计不超过1.8亿美元。截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存续期合约价值约为2亿美元,预计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8.8亿美元。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均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期权组合、结构性远期、货币互换等。
4、交易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不涉及募集资金。
6、业务授权及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或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交易决策权,并代表公司(或子公司)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签署上述交易项下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2、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套期保值、锁定汇率为目的,从而防范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化造成的市场风险。
(2)公司已制定《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和后续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3)公司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不得与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从而防范客户违约风险。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有助于增强公司稳健经营的能力。同时,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就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必要性和可行性、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进行了论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520050证券简称:京粮控股京粮B公告编号:2023-003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于2023年3月29日9:30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517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春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全面的反映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风险防控和战略决策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意《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全面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授权执行等情况,同意《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全面反映了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从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两方面进行了评价。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1.1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933.3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3,290.47万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3,947.60万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鉴于公司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结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融资规划及授信担保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根据2023年度授信额度计划,2023年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借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单笔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超过上述额度的借款事项需另行审批。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规划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或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借款相关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2023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京粮油脂有限公司、京粮(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预计的期限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需另行审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融资规划及授信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未来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6.8亿美元,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占用授信额度及保证金预计不超过1.8亿美元。截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存续期合约价值约为2亿美元,预计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8.8亿美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或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交易决策权,并代表公司(或子公司)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签署上述交易项下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公司内部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党建基础工作,完善党建组织机构,公司增设党委组织部;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增设期货管理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2022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暂停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春立、李少陵、王振忠、聂徐春、关颖、刘莲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对议案八、议案十五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议案四、六、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五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5200505证券简称:京粮控股京粮B公告编号:2023-005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定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
B股股东应在2023年4月11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51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议案7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2023年4月20日17:00前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公司传真:010-51672010
3、公司不接受电话通知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5层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人:高德秋联系电话:010-51672029传真:010-51672010
6、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5”,投票简称为“京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505200505证券简称:京粮控股京粮B公告编号:2023-004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于2023年3月29日上午11:00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517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旭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依据、范围、程序、方法等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风险防控措施妥当,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有力。2022年,公司内部控制全面、规范、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目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和披露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和披露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为保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暂停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5、200505证券简称:京粮控股、京粮B公告编号:202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