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置换存违规行为,*ST中润收警示函,维权征集进行中
重大资产置换中存在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不准确、未按规定披露交易对手方马维钛业股权变更等情况。
近日,*ST中润(000506.SZ)公告称,因公司在2023年重大资产置换中存在违规行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针对*ST中润,维权征集正在进行,受损投资者可报名维权,报名方式见文末。
2023年,*ST中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置业”)100%股权、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兴瑞”)100%股权,与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维钛业”)持有的新金国际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置换。
警示函显示,山东证监局发现此次重大资产置换中存在违规行为。首先,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不准确。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相关资产以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评估机构对淄博置业没有产权的地下停车场、储藏室,按照征收土地增值税进行了评定估算,不符合相关规定,淄博置业的评估价值不准确。公司董事会未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充分关注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导致公司有关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定价的信息披露不准确,相应期间重组事项的账务处理不正确。
其次,*ST中润未按规定披露交易对手方马维钛业股权变更。2023年6月8日,马维钛业原股东严高明等自然人及机构与山东瑞石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石物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严高明等自然人及机构将马维钛业100%股权转让给瑞石物业,转让价格与济南兴瑞、淄博置业重组交易定价差异巨大。
山东证监局表示,前述马维钛业股权变更筹划、协调、方案确定与*ST中润重大资产置换进程基本一致,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时,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尚未履行完毕。上述事项为影响投资者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信息,*ST中润未按规定披露,违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中润(000506.SZ)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3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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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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