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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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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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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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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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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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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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2024年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珠海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大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四大战略”,统筹各业务板块融合协同,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6,619,370.46元,同比下降0.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2,323,107.85元,同比增长2.75%。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24-07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8]2098号文《关于核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883,97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24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9,999,986.2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430,203.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1,569,783.03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25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36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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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兴业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以下合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2019年5月20日,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将以向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委托贷款方式投入募投项目。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4日、2019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项目实施主体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航运”)、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拖轮”)和珠海港成功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成功航运”)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6月26日、2019年7月29日与公司、银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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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2024年6月30日,珠海港航运因与临高胜海金属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存在诉讼纠纷导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350101040031959)被冻结,相关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可结项的金额为6,243.95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根据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同意将“6艘拖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79.6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所有募集资金均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或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结项资金中,公司已将8,336.9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结项资金50,269.88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因司法冻结存放于珠海港航运在农业银行珠海分行开设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350101040031959)中。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9月10日及2023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使用和保管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6月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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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24-07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下午14:10在公司2010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马小川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董事、总裁冯鑫先生进行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总裁冯鑫先生主持。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局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责任,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债券相关情况,财务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珠海港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拟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适应监管法规变化,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健全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两项制度进行修订。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0819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24-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