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0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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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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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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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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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
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聚焦优质主业,公司决定出售持有控股子公司上海樱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目前已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完成出售樱华医院股权,与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完成实际控制权转让工作,正在推进工商变更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9日、2023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058号、2023-012号公告)。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3年4月26日届满。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杨建安先生、邹军先生、吴学俊先生、周文杰先生、何静女士、张波先生、文红星先生、张红先生、赵阳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文红星先生、张红先生、赵阳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日,公司召开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狄磊先生、黄颖灵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毅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代表公司全体职工行使监事职权,任期与十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建安先生、邹军先生、吴学俊先生、周文杰先生、何静女士、张波先生、文红星先生、张红先生、赵阳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文红星先生、张红先生、赵阳先生为独立董事;选举狄磊先生、黄颖灵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杨建安先生为董事长、选举产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聘任邹军先生为总经理、聘任唐从虎先生为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聘任彭振华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吴胜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刘杰皓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027至029号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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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建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从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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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建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从虎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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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