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4-29 03:01  荣安地产(000517)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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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修订条款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备案手续。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4-012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单位:万元

具体请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中的相关章节。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确定其信用风险所处阶段,据此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并在组合基础上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同应收款项一致。

报告期内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458.08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88.72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2023年末,公司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5,220.85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23年末,公司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按投资比例享有的净资产确定。

报告期内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619.9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25,993.95万元,减少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5,993.95万元,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282.41万元,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4,282.4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该等影响已在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体现。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的标准和计提依据合理、充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五、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2、董事会关于上市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4-003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现场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主持,监事石敏波、江涛、周俊帅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杨华军、闫国庆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管人员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考核和审查,对公司高管人员在2023年度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董事会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审议确定了公司高管人员2023年度的年度薪酬标准。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丛玮、董事副总经理蓝冬海在公司获取薪酬,因此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9、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10、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华军、闫国庆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独立董事杨华军、闫国庆回避表决。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其中关联董事王久芳、王丛玮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获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14、审议通过《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4-013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26日 9:00-16:30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性质、数量:

2.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3.授权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4-004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本次会议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敏波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和核实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控制度能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7、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