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04:59  中兵红箭(000519)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000519证券简称:中兵红箭公告编号:2023-76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下降100%,主要原因为理财产品到期;

  2、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下降55.11%,主要原因为部分应收票据到期托收;

  3、本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130.12%,主要原因为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

  4、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56.00%,主要因为应收代垫社保等款项增加;

  5、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39.42%,主要原因为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

  6、本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较年初下降39.87%,主要原因为计提折旧增加;

  7、本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下降63.65%,主要原因为职工宿舍修缮支出本期摊销额增加;

  8、本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262.44%,主要原因为部分单位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增加;

  9、本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下降54.90%,主要原因为应付票据到期兑付;

  10、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48.21%,主要原因为应交增值税增加;

  11、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下降30.84%,主要原因为预提费用减少;

  12、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62.49%,主要原因为应于一年内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减少;

  13、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74.84%,主要原因为待转销项税额减少;

  14、本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年初下降100%,主要原因为长期借款已还款;

  15、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7.85%,主要原因为受内外部因素影响,产品交付同比减少;

  16、本报告期,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4.86%,主要原因为受内外部因素影响,产品交付同比减少,成本下降;

  17、本报告期,其他收益同比增长62.60%,主要原因为收到的政府补助等增加;

  18、本报告期,投资收益同比下降55.86%,主要原因为理财收益减少;

  19、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长1663.51%,主要原因为本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减少;

  20、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404.28%,主要原因为已计提减值存货销售,转回部分跌价损失;

  21、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损失同比下降100.06%,主要原因为废旧物资处置利得减少;

  22、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239.61%,主要原因为长期挂账款转入金额增加;

  23、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48.14%,主要原因为本期经营利润下降,所得税费用减少;

  24、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2.72%,主要原因为收到产品预付款增加;

  25、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6.26%,主要原因为部分单位收回受限资金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魏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德良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朝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魏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德良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朝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19证券简称:中兵红箭公告编号:2023-7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3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分别为魏军、王宏安、杨守杰、魏武臣、刘中会、董敏、吴忠、鲁委、王红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表决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调整计划(草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调整计划(草案),计划总投资由127,139万元调整到103,460万元,调减23,679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追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追加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追加后公司在该行的授信额度由总额不超过1亿元增加至总额不超过11亿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业务期限1年,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在南阳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19证券简称:中兵红箭公告编号:2023-75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3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分别为郭建、郭世峰、温志高、魏江,郭十奇。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追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追加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追加后公司在该行的授信额度由总额不超过1亿元增加至总额不超过11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业务期限1年,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19证券简称:中兵红箭公告编号:2023-77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额度在上述业务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指公司将其合法持有并经银行认可的未到期承兑汇票、保证金及/或存单质押给银行,向银行申请质押融资业务,包括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兑/保贴、保函等授信业务。

  2.合作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3.业务期限:1年,具体事项以与银行最终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4.实施额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共享不超过6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将其合法持有并经银行认可的未到期承兑汇票、保证金及/或存单质押给银行。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的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日益增加,结算时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同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将有利于:

  1.收到票据后,公司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减少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将公司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有利于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一是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二是公司根据票据池质押票据金额控制各所属子公司开票上限。

  2.业务模式风险: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将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七、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19证券简称:中兵红箭公告编号:2023-78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人员情况:截至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2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06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80人。

  收入情况: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8.6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5.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1.15亿元。

  客户情况:2022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客户数量:612家;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审计收费总额:6.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3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余龙,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龙,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硕京,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志勇,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期审计收费1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10万元,内控审计50万元。本期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内控审计、咨询、专业鉴证等相关服务,年度审计服务费总额预计为160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110万元,包括财务决算审计及其他专项鉴证、咨询业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国内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在受聘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合理配置审计资源、规范履行审计程序、客观发表审计意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符合继续聘任的条件。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受聘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合理配置审计资源、规范履行审计程序、客观发表审计意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符合继续聘任的条件。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如获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受聘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合理配置审计资源、规范履行审计程序、客观发表审计意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符合继续聘任的条件。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19证券简称:中兵红箭公告编号:2023-79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11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和表决时:法人股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1月10日上午12: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新华,刘广论

  邮箱:zqswb@zhongnan.net

  联系电话:0377-83880277,0377-83880276

  传真:0377-83882888

  通讯地址: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邮编:473000

  8.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9

  2.投票简称:中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面的方框中选择一项,以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含当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