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519证券简称:中兵红箭公告编号:2024-60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6日(周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10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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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由公司2024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4.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和表决时:法人股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0月15日上午12: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邮件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新华,刘广论
邮箱:zqswb@zhongnan.net
联系电话:0377-83880277,0377-83880276
传真:0377-83882888
通讯地址: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邮编:473000
8.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9
2.投票简称:中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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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面的方框中选择一项,以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含当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519证券简称:中兵红箭公告编号:2024-59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滨海)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8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八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804,014股,募集资金总额204,759.27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5,628.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9,131.13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168,804,014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其中:北方滨海募集资金将用于“XX条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建设,可用募集资金49,860.17万元。
为规范公司及北方滨海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方滨海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北方滨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北方滨海“XX条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31,784.51万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25,772.2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013.64万元(含利息收入)。
北方滨海“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18,075.66万元,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6日和2024年1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88)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
三、北方滨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方滨海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21日,北方滨海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84)。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北方滨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方滨海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预计节约财务费用117.25万元。
(二)导致北方滨海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北方滨海为特种装备生产总装企业,资金投入时间早、占用大、周期长,且货款结算相对滞后,导致其流动资金不足。
(三)北方滨海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北方滨海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在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北方滨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均仅用于与其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从事高风险投资,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等情形,未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已及时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出现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的情形。
在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北方滨海承诺: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其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从事高风险投资,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督促北方滨海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滨海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北方滨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会影响其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本次北方滨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滨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中关于深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滨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19证券简称:中兵红箭公告编号:2024-58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红阳)“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307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804,0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3元,共计募集资金204,759.27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5,628.1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9,131.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交易对方支付的本次并购交易中的15%现金对价共计36,186.9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可使用金额162,944.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其中:北方红阳募集资金将用于“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XX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建设,可用募集资金29,143.38万元。
为规范公司及北方红阳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方红阳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人民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
“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目标系提升生产能力,改造现有生产布局、引入先进加工设备、提升专业化程度,公司围绕上述目标开展项目建设及资金投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31,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2,570.41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2,242.63万元。
三、“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调整情况及原因
(一)调整概况
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31,000.00万元,北方红阳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拟对土建工程和设备工程等费用进行调整,项目总投资额调整至22,570.41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调整前后,项目建设目标和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二)主要调整原因
1.土建工程费的调整原因
一方面,项目在实施阶段,由于设备工艺布局的变化,原规划工房的建筑面积已不能满足设备布置需求,北方红阳决定调增工房新建建筑面积,面积由7,240平方米调增至10,960平方米。另一方面,根据转型发展需要,北方红阳对现有工厂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将原有机加布局进行了内部调整,为满足设备工艺布局,决定改造建筑面积11,925平方米。鉴于项目较初始规划增加了部分土建工程、近年来工程施工成本上升等原因,土建工程费用拟增加至6,263.99万元。
2.设备工程费的调整原因
一方面,随着设备工艺技术的进步,精度的提高,设备的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北方红阳减少了部分机加设备的购置。另一方面,北方红阳将部分高耗能、粗加工的部件进行外协,在降低成本、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了设备方案,减少了工艺设备的数量。此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实现了部分设备的国产化替代,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调整后项目设备台数由140台减至120台,设备费用拟下降至14,875.16万元。
3.其他费用调整原因
项目部分设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设备方承诺设备购置费中包含安装调试费用,因此项目安装费使用较少。另外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调减了预备费额度。调整后,安装费用拟调减至117.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拟增加至1,125.78万元,预备费拟调减至187.96万元。
北方红阳将依据调整后的建设内容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最终投资额以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计金额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北方红阳本次对“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作出调整是在建设目标保持不变、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通过对土建工程和设备工程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升其科研生产能力水平,为北方红阳增强核心竞争力、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北方红阳“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是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建设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有利于提升其科研生产能力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项目执行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对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调整“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调整“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事项无异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调整“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核查意见》。
六、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调整“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核查意见。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19证券简称:中兵红箭公告编号:2024-57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分别为郭建先生、郭十奇先生、郭世峰先生、温志高先生、魏江先生。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
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2个项目拟接收中央预算内投资并转增国有资本(股权)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xx及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接收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并择机将上述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转增为国有资本(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拟投资高品质人造金刚石生产线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投资高品质人造金刚石生产线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19证券简称:中兵红箭公告编号:2024-56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魏军先生、王宏安先生、杨守杰先生、魏武臣先生、刘中会先生、张建新先生、吴传利先生、张大光先生、王红军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议案》
同意制定《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
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2个项目拟接收中央预算内投资并转增国有资本(股权)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xx及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接收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并择机将上述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转增为国有资本(股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拟投资高品质人造金刚石生产线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投资高品质人造金刚石生产线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在南阳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