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38证券简称:云南白药公告编号:2024-51
2024年10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注:2024年第三季度单季度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是受非经常性损益影响。2023年第三季度单季度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17,931.52万元,主要是受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等影响。2024年第三季度单季度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803.9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后,2024年第三季度单季度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实现增长。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利息及增值税减免等其他非经常性损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股东增持
2024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0),云南省国有股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有股权管理公司”)于2024年8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88,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442%,增持金额为4,001.68万元;国有股权管理公司自首次增持之日(2024年8月6日)起6个月内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金额(含本次披露的已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国有股权管理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国有股权管理公司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局面,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2024年9月30日,根据增持计划,国有股权管理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增持本公司17,485,863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98%。
(二)制度更新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1)及《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1)、《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6)。
(四)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首席执行官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谌识先生、何涛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日,公司披露《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收到公司首席商务官、高级副总裁赵英明先生送达的《辞任申请》,赵英明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规划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首席商务官、高级副总裁以及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一切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赵英明先生的辞任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英明先生辞任后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董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加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静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董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加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静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38股票简称:云南白药公告编号:2024-52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别分红方案每股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13元(含税);
2、特别分红方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在本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的文件精神,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从而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提振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和市场价值。现将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特别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15亿元,同比增长0.76%;实现归母净利润43.27亿元,同比增长4.93%,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已超2023年全年,提质增效效果显著;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42.65亿元,同比增长10.69%;实现经营性净现金流40.73亿元,同比增长57.29%;根据母公司2024年三季度末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三季度末母公司可分配利润26.19亿元,具备实施特别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以2024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股本1,784,262,6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总金额21.64亿元,占公司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50.02%。按照本方案分配比例,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数量为基数,从而最终确定分配总额。其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在本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特别分红方案已提交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特别分红方案已提交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符合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要求,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财务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特别分红方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38股票简称:云南白药公告编号:2024-53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30起。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7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云南白药街3686号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白药空间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事项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提案编码1.00议案已分别经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9)、《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5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户卡;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报名系统、传真方式登记。如选择传真登记,请在发送传真后与公司电话确认。
4、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云南白药街3686号云南白药集团总部办公楼3003室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联系人:杨可欣、张昱
电话:(0871)66226106传真:(0871)66203531
邮编:650500邮箱:000538@ynby.cn
(五)会议费用情况: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照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8;投票简称:白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
(2)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授权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未明确授权的事项由受托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权限:
■
说明:1、股东应决定对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中只能选一项,多选则作为废票,未作选择的,则属于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打印均有效;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股票代码:000538股票简称:云南白药公告编号:2024-49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董事李泓燊先生、独立董事刘国恩先生及何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副董事长董明先生、独立董事戴扬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文学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挂网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51)。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强化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运用及保护,确保公司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挂网披露的《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益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相关事项的规范管理,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工作实际,对公司《公益捐赠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益捐赠管理办法》更名为《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度发布的《公益捐赠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挂网披露的《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云白国际可换股债券到期处理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与云白国际有限公司(原名“万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白国际”)签订的《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等相关协议之约定,将公司持有的云白国际可换股债券行权转股,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公司将在云白国际公众持股量满足转股要求后,按照确定的方案及操作流程实施后续的行权转股及所涉及的信托产品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李泓燊先生投了反对票,反对的理由是:转股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五、审议通过《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的文件精神,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从而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提振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和市场价值,公司拟实施2024年特别分红,具体方案为:
公司拟以2024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股本1,784,262,6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总金额21.64亿元,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50.02%。按照本方案分配比例,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数量为基数,从而最终确定分配总额。其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在本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该分红方案符合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要求,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财务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挂网披露的《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2)。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挂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5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38股票简称:云南白药公告编号:2024-50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挂网公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5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的文件精神,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从而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提振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和市场价值,公司拟实施2024年特别分红,具体方案为:
公司拟以2024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股本1,784,262,6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总金额21.64亿元,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50.02%。按照本方案分配比例,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数量为基数,从而最终确定分配总额。其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在本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该分红方案符合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要求,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财务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挂网公告《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