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45证券简称:金浦钛业公告编号:2024-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4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朱进春签订《办公租赁合同》,将南京钛白名下金浦东悦时代广场A栋18、19层(规划楼层)租赁给朱进春用作办公。租赁面积为2621.58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4年11月1日至2032年10月31日止,免租期共计14个月,租金合计1121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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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郭彦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益会计机构负责人:田建中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98,704.51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9,978,150.82元。
法定代表人:郭彦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益会计机构负责人:田建中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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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545证券简称:金浦钛业公告编号:2024-084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到董事五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彦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45股票简称:金浦钛业公告编号:2024-085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11:3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跃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