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dq2023-03
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04月0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23年01月0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涉及的“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因此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涉及的相关数据的期初数。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参与投资设立苏州创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
1、为推动公司业务经营和资本运营良性互补,拓展产业价值链,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于2022年07月08日签订了《苏州创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创元科技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持股10%,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苏州创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2年07月1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ls2022-A43)以及“关于参与投资设立苏州创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ls2022-A44)。
2、2022年07月,创业合伙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2年07月2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苏州创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ls2022-A48)。
3、2022年09月,创业合伙2022年0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基金已完成首期资金募集,公司首期出资金额为1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2年09月1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苏州创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ls2022-A62)。
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增资5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累计出资1,000万元。
(二)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1、2023年04月0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已获2023年05月3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403,984,80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8,278,936.35元。本次分配后,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分别刊载于2023年04月11日与2023年06月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ls2023-A06)、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ls2023-A07)、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ls2023-A17)以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ls2023-A20)。
2、2023年07月22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403,984,80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8,278,936.35元。本次分配后,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07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07月28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3年07月2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ls2023-32)。。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沈伟民
2023年0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编号:ls2023-A35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苏净”)的控股子公司苏州苏净安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苏净安发”)拟向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办理承兑、保函、银行借款等业务授信,额度分别为5,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以及1,0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为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的控股子公司苏州苏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苏净环保”)向财务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办理承兑、保函、银行借款等业务授信,额度分别为4,000万元、4,000万元、1,500万元以及1,0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为10,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3、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的控股子公司江苏苏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简称“苏净工程”)拟向财务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办理承兑、保函、银行借款等业务授信,额度分别为9,000万元与7,5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为16,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4、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的控股子公司苏州苏净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苏净新材料”)向财务公司申请办理承兑、保函、银行借款等业务授信,授信额度为1,5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5、2023年0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中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为其子公司苏净安发、苏净工程提供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6、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净安发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2号;法定代表人:胡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尘技术装备制造;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持有苏净安发52%股权。苏净安发属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苏净安发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说明:经核查,其他自然人股东不属于创元科技关联自然人。
3、主要财务状况
①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苏净安发资产总额为39,662.50万元,负债总额为33,138.9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523.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55%。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2,899.42万元,净利润574.81万元。
②截至2023年6月30日,苏净安发资产总额为43,814.59万元,负债总额为37,021.4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793.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50%。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5,638.46万元,净利润269.56万元(未经审计)。
4、信用情况
经核查,被担保人苏净安发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二)苏净环保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玉山路60号。法定代表人:蒋乃军。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设计制造、装备研发、销售、安装服务:水处理设备系统工程、水质监测系统集成、废水处理设备与工程、污水处理设备与工程、废气处理设备与工程、噪声处理设备与工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水质分析与检测、工艺实验与试验、技术咨询与服务;通用机械产品、零部件加工生产、纳米材料制备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江苏苏净100%股权,江苏苏净持有苏净环保50.2%股权,苏净环保系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苏净环保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说明:经核查,其他自然人股东不属于创元科技关联自然人。
3、主要财务状况
①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苏净环保资产总额为29,107.22万元,负债总额为19,841.1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266.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17%。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9,558.76万元,净利润512.06万元。
②截至2023年6月30日,苏净环保资产总额为28,691.67万元,负债总额为19,021.1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670.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30%。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7,069.24万元,净利润404.41万元(未经审计)。
4、信用情况
经核查,被担保人苏净环保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苏净工程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2号。法定代表人:蒋乃军。注册资本:10,018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承接机电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净化空调设备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管道工程、实验室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与调试;医院手术室及各类病房的设计安装;研发、制造、销售:集成电路、集成产品的焊接封装设备、各类金属面夹芯板、空调净化实验室;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安装;自营和代理经营范围内有关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持有苏净工程70.5%股权,属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苏净工程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说明:经核查,其他自然人股东不属于创元科技关联自然人。
3、主要财务情况
①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苏净工程资产总额为94,880.50万元,负债总额为77,524.5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7,355.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71%。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4,907.14万元,净利润3,069.17万元。
②截至2023年06月30日,苏净工程资产总额为115,102.15万元,负债总额为96,098.6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9,003.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49%。2023年1-6月苏净工程实现营业收入51,203.13万元,净利润1,647.51万元(未经审计)。
4、信用情况
经核查,被担保人苏净工程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四)苏净新材料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吴江松陵镇开发区友谊路427号。法定代表人:蒋乃军。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脱氮填料及其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中空纤维膜及其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提供填料和膜系统的技术咨询、技术测试服务;水处理设备与配件的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持有苏净新材料60%股权,苏净新材料系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苏净新材料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说明:经核查,其他自然人股东不属于创元科技关联自然人。
3、主要财务状况
①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苏净新材料资产总额为4,518.94万元,负债总额为3,051.8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467.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54%。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377.70万元,净利润143.87万元。
②截至2023年6月30日,苏净新材料资产总额为4,640.51万元,负债总额为3,087.7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552.7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54%。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722.97万元,净利润85.72万元(未经审计)。
4、信用情况
经核查,被担保人苏净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江苏苏净为苏净安发提供担保事项
1、财务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为苏净安发提供办理敞口为5,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以及1,000万元以内的承兑、保函、银行借款等业务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为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2、苏净安发18名自然人股东以其所持苏净安发的股权为江苏苏净的本次担保提供了质押反担保。
3、苏净安发以其有效净资产为江苏苏净的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措施,出具了《反担保书》。
(二)关于江苏苏净为苏净环保提供担保事项
1、财务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为苏净环保提供办理敞口分别为4,000万元、4,000万元、1,500万元以及1,000万以内的承兑、保函、银行借款等业务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2、苏净环保10名自然人股东以其所持苏净环保的股权为江苏苏净的本次担保提供了质押反担保。
3、苏净环保以其有效净资产为江苏苏净的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措施,出具了《反担保书》。
(三)关于江苏苏净为苏净工程提供担保事项
1、财务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为苏净工程提供办理敞口为9,000万元以及7,500万元以内的承兑、保函、银行借款等业务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6,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2、苏净工程10名自然人股东以其所持苏净工程的股权为江苏苏净的本次担保提供了质押反担保。
3、苏净工程以其有效净资产为江苏苏净的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措施,出具了《反担保书》。
(四)关于江苏苏净为苏净新材料提供担保事项
1、财务公司为苏净新材料提供办理敞口为1,500万元以内的承兑、保函、银行借款等业务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2、苏净新材料10名自然人股东以其所持苏净新材料的股权为江苏苏净的本次担保提供了质押反担保。
3、苏净新材料以其有效净资产为江苏苏净的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措施,出具了《反担保书》。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关于江苏苏净为苏净安发提供担保事项
1、苏净安发系江苏苏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江苏苏净持有苏净安发股权比例为52%。苏净安发其他股东为经营骨干,系自然人股东。
2、苏净安发18名自然人股东以其所持苏净安发的股权为江苏苏净的本次担保提供了质押反担保。
3、苏净安发以其有效净资产为江苏苏净的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措施,出具了《反担保书》。
4、江苏苏净下属苏净安发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信用状况良好,资产质量情况良好,行业前景情况良好。
鉴于上述情况,为支持公司洁净环保主业发展,同意江苏苏净为苏净安发向财务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办理承兑、保函、银行借款等业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截至2023年6月30日,苏净安发的资产负债率为84.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江苏苏净为苏净环保提供担保事项
1、苏净环保系江苏苏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江苏苏净持有苏净环保股权比例为50.2%。苏净环保其他股东为经营骨干,系自然人股东。
2、苏净环保10名自然人股东以其所持苏净环保的股权为江苏苏净的本次担保提供了质押反担保。
3、苏净环保以其有效净资产为江苏苏净的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措施,出具了《反担保书》。
4、江苏苏净下属苏净环保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信用状况良好,资产质量情况良好,行业前景情况良好。
鉴于上述情况,为支持公司洁净环保主业发展,同意江苏苏净为苏净环保向财务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办理承兑、保函、银行借款等业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三)关于江苏苏净为苏净工程提供担保事项
1、苏净工程系江苏苏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江苏苏净持有苏净工程股权比例为70.5%。苏净工程其他股东为经营骨干,系自然人股东。
2、苏净工程10名自然人股东以其所持苏净工程的股权为江苏苏净的本次担保提供了质押反担保。
3、苏净工程以其有效净资产为江苏苏净的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措施,出具了《反担保书》。
4、江苏苏净下属苏净工程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信用状况良好,资产质量情况良好,行业前景情况良好。
鉴于上述情况,为支持公司洁净环保主业发展,同意江苏苏净为苏净工程向财务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申请办理承兑、保函、银行借款等业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6,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截至2023年6月30日,苏净工程的资产负债率为83.4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江苏苏净为苏净新材料提供担保事项
1、苏净新材料系江苏苏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江苏苏净持有苏净新材料股权比例为60%。苏净新材料其他股东为经营骨干,系自然人股东。
2、苏净新材料10名自然人股东以其所持苏净新材料的股权为江苏苏净的本次担保提供了质押反担保。
3、苏净新材料以其有效净资产为江苏苏净的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措施,出具了《反担保书》。
4、江苏苏净下属苏净新材料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信用状况良好,资产质量情况良好,行业前景情况良好。
鉴于上述情况,为支持公司洁净环保主业发展,同意江苏苏净为苏净新材料向财务公司申请办理承兑、保函、银行借款等业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梁俪琼女士、顾秦华先生、葛卫东先生、袁彬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有助于公司子公司保持正常的经营需求,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本次担保后,担保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累计额度为59,325.8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8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2,387.31万元,占公司2022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4.10%。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025.8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62%,实际对外担保余额584.32万元,占公司2022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25%。
3、截至董事会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编号:ls2023-A36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08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截至2023年06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含其他非流动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商誉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分析测试,审慎判断各项资产可变现净值及款项可收回性等,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3年半年度对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1,911.68万元(未经审计)。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1-6月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203.79万元,本报告期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14.57万元,本期转回0.00万元,核销金额为0.00万元,期末余额为189.22万元。
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15,293.90万元,本报告期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1,066.43万元,本期收回137.57万元,核销金额为152.57万元,其他变动0.02万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16,070.21万元。
3、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4,343.20万元,本报告期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14.12万元,本期转回0.00万元,核销金额为0.00万元,其他变动0.01万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4,357.3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年初余额5,019.93万元,2023年1-6月计提跌价准备650.95万元,本期转回14.64万元,转销451.1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5,205.06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含列示在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年初余额为2,638.13万元,本报告期计提减值准备346.96万元,本期转回0.00万元,核销金额为0.00万元,其他变动0.00万元,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2,985.09万元。
3、非流动资产
1)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年初余额为776.90万元,2023年6月30日余额为776.9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本报告期未计提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年初余额为393.97万元,2023年6月30日余额为393.97万元。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未计提减值准备。
3)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年初余额为17,257.00万元,2023年6月30日余额为17,257.00万元,商誉账面余额24,352.56万元。商誉本报告期未计提减值准备。
4)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本报告期均未计提减值准备。
三、计提单项减值准备的说明
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中包含单项计提的减值准备,本报告期收回137.57万元,本报告期期末单项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合计为4,787.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报告期公司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1,911.6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1-6月净利润1,594.26万元,减少报告期末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66.30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利润操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证据充分、合理,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编号:ls2023-A37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创元科技”或“公司”)参股公司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的全体股东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创元集团”)、本公司、苏州创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创元产投”)按照其各自持有的股权比例向财务公司增资2.5亿元(“本次增资”或“本次交易”),其中本公司增资2,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7.5亿元增至10亿元。
●创元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创元产投为创元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创元集团、创元产投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与创元集团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76.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2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尚需获得苏州有权国资管理部门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授权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批准。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内容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7.5亿元人民币,其中:创元集团出资6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本公司出资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创元产投出资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要求,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财务公司实力,更好地服务于集团成员企业,保证财务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拟对财务公司实施增资。财务公司本次增资规模为2.5亿元人民币,其中创元集团增资20,000万元,创元集团全资子公司创元产投增资2,500万元,本公司增资2,500万元,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目前的7.5亿元变更为10亿元,股权比例为创元集团持股80%,创元产投持股10%,本公司持股10%。
(二)关联关系说明
创元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创元产投为创元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创元集团、创元产投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上述关联方与本公司向财务公司同比例增资,构成关联共同投资。
(三)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08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同意本次增资方案,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按现有出资比例向财务公司同比例增资2,500万元;(2)授权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俞雪中先生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关联董事沈伟民先生、周成明先生、荀书斌先生、陆科杰先生、钱华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梁俪琼女士、顾秦华先生、葛卫东先生、袁彬先生对该议案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关于参与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四)过去12个月内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对财务公司的增资金额为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9%。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已披露但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476.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21%,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财务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苏州有权国资管理部门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授权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创元集团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327,117.71万元整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137757960B
3)注册地址:苏州大石头巷25号
4)成立日期:1992年06月23日
5)法定代表人:沈伟民
6)经营范围:主营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理;从事进出口经营(范围按外经贸部〈2000〉外经政审函字第266号规定);经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生产及生活服务;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承接机械成套项目、房地产开发业务;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服务。
2、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90%),江苏省财政厅(持股比例:10%)。实际控制人为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创元集团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说明:创元集团2020年度相关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2022年度相关数据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创元集团持有公司14,370.1054万股,占公司股本的35.57%,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创元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四)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创元集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前身苏州物资集团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苏银管(93)220号)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02年2月,苏州物资集团财务公司股权重组方案得到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批复(苏银〔2002〕71号),同意由创元集团控股。同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批复同意苏州物资集团财务公司更名为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苏银〔2002〕423号)。
财务公司设立宗旨在于加强企业内部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主要业务为向各成员单位提供存款、贷款、票据贴现、电子票据承兑、委托贷款、外汇结售汇等金融服务。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资金保障”和“资金创效”功能,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多方位金融服务。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公司名称: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成明
3)注册资本:75,000万元
4)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创元大厦6楼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13774377XR
2、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3、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二)财务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说明:财务公司2022年度相关数据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拟从7.5亿元增加到10亿元,本公司以1元/注册资本作为增资价格,现金方式增资2,50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出资10,000万元,出资比例维持10%不变。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根据目前持有财务公司股权比例增资,公司现金出资2,500万元。增资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本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10%,持股比例维持不变。
财务公司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图:
单位:万元
六、交易的背景、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背景
近年来,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及规模不断扩大,存款、贷款及贴现、票据承兑等金融服务需求不断提升。中国银保监会近期发布监管新规,修改并增设了多项与净资产、实收资本挂钩的监管指标。财务公司受限于目前的净资产及实收资本规模,外部融资及信贷服务功能受到制约,无法满足其他子公司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
(二)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能提高财务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受资产规模等方面的制约因素,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能力和抵御外部风险能力还相对偏弱,在拓宽成员单位融资渠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等各方面还受到较多限制,增资后,将直接有助于财务公司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改善财务公司各项风险指标表现,更好地满足审慎监管的要求。
2、本次增资行为更有利于财务公司提高专业化经营能力,扩大资本规模,拓展业务范围,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企业竞争力,为财务公司的长期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公司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参与增资,增资前后持股比例维持不变,将对公司未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3、本次参与财务公司增资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增资须支付的款项系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4、财务公司增资事宜还需有权国资管理部门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授权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的批准。公司将积极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至披露日,公司与创元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76.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2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此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参与财务公司增资事项,定价公平、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事前认可)。
特此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编号:ls2023-A38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08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投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由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原则上不涉及关联交易,若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事宜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银行集合理财计划、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投资方向均为低风险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地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就委托理财事项,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0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编号:ls2023-A39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08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09月0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07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9月07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9月0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08月3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08月31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下转B16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