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66证券简称:海南海药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事项
2018年公司与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生物”)签署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协议,同时公司向赛诺生物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资金占用费年费率为8%,该额度在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并以赛诺生物复方红豆杉胶囊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350号)作为对海南海药30,000万元借款的担保保障措施。
为有效解决上述财务资助问题,加快公司债权回收,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议案》,赛诺生物分期偿还债务。根据《还款协议》约定,赛诺生物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海南海药偿还债务共计20000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赛诺生物2022年度需偿付海南海药的20000万元已全部还清。《还款协议》中约定的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前的还款计划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还款协议》的进展公告。
(二)关于债务抵偿的进展事项
1、关于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的主要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海药向南方同正转让部分应收款项债权并签署了相关《转让协议》,南方同正以债权本息净值446,362,578.91元(以下简称“应收款债权”)承接公司部分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约定,南方同正受让应收款债权,并由其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房地产”)正在开发的(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东门岭地段海药花园)项目未来三年销售收入的35%代其支付债权转让对价,不足部分仍由南方同正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12月23日及2021年2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关于解除协议的主要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签署了相关《解除协议》,要求海药房地产返还购房款总计23,045万元。根据解除协议支付计划,三年内,海药房地产海药花园项目整体销售收入的15%将划归公司,用以支付上述返还购房款的本金、违约金及利息,各年度不足部分,海药房地产有义务以现金补齐差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根据上述协议安排,南方同正及海药房地产公司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公司15000万元,2021年度公司收到现金1800万元,尚欠付13,200万元;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公司19,000万元,2022年度公司收到现金1,080万元,尚欠付17,920万元。
4、为持续推进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工作,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清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海药·花园一期”房地产项目2号楼101套商品房(建筑面积11,007.33平米)抵偿2021年南方同正及海药房地产公司应支付给公司的欠款13,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的公告》和2022年4月23日《关于债务清偿协议所涉房产的评估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药房地产所持有的2号楼101套商品房已经解除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的抵押登记,并网签备案给公司,且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101套商品房的预告登记。
5、为加强对上述债权回收和增加担保措施,2023年1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继续履行《清偿协议》达成《补充协议》和《股权质押合同》。补充协议主要约定:海药房地产以其所持有的“海药·花园一期”房地产项目3号楼及9号楼110套商品房(建筑面积11590.21平米)抵偿南方同正及海药房地产欠付公司的2022年债务剩余部分17,920万元,110套商品房资产价值不足以全额抵偿2022年债务的则由对方现金补足。股权质押合同主要约定:由自然人邱晓微以其持有的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股权为南方同正及海药房地产欠付公司的2022年债务剩余部分17,92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110套商品房已抵押登记给公司,2.01%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也已办理完成质押登记。
(三)关于盐城烽康基金事项
海南海药、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财富”)以及盐城烽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签订《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共同设立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烽康”),同日还签署了《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远期受让合同》(以下简称“远期受让合同”)。根据远期受让合同,海南海药应于2022年1月18日前受让兴业财富所持盐城烽康基金份额19334.04万元,并支付溢价款(按7.2%年利率计算)。现因双方对远期受让合同效力存在争议,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诉状及证据材料(案号:(2022)沪74民初2301号),案由为其它合同纠纷,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四)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上海力声特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上海力声特43%的股权。并于2022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新兴际华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其作为意向受让方以人民币23,822万元的价格摘牌受让上海力声特43%的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海力声特股权转让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日及10月21日、2023年1月7日及2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荣义会计机构负责人:晏小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荣义会计机构负责人:晏小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66证券简称:海南海药公告编号:2023-03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刘洁女士和姚守志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报告。刘洁女士因集团内工作调动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研发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职务;姚守志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刘洁女士和姚守志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辞职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洁女士和姚守志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洁女士和姚守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66证券简称:海南海药公告编号:2023-03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总工程师和销售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推进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升级,推进公司营销变革和市场开拓,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于近日聘请殷海峰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主要负责科研管理、产品研发、创新型人才培育等工作;聘请王建鹏先生为公司销售总监,主要负责销售,推进营销变革、制定产品销售策略及业务拓展计划等。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殷海峰先生:汉族,1972年生,中国国籍,中国药科大学化学制药专业毕业,后取得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化学专业博士学位,并曾于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化学系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历任丹麦嘉士伯研究中心Biosector研究员,康化(上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及上海安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希纳杰(上海)药物研究有限公司CTO。2022年9月起入职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首席科学家,海南海药制剂研究院院长。
王建鹏先生:汉族,1971年生,中国国籍,山东矿业学院化学工程专业毕业。历任四环医药(港股上市公司)大区总监、全国商务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海南海药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起入职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担任公司销售总监,海南海药销售有限公司公司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