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三无”海马酒,一商家被判10倍赔偿消费者
来源:法治时报
海南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发现4批次不合格床上用品
3月17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4批次不合格床上用品,涉及儋州那大超梦缘纺织品加工厂、海南一安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琼中万家惠商贸有限公司、万宁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
据悉,2024年,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生产领域床上用品进行监督抽查,抽查7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为57.14%。4批次不合格产品是被子、艾琳丝丹分享喜柿枕、定型护颈枕、纯色枕套,分别由儋州那大超梦缘纺织品加工厂、海南一安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琼中万家惠商贸有限公司、万宁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分别由儋州那大超梦缘纺织品加工厂、海南一安实业有限公司(3批次)生产。
记者了解到,4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产品使用说明”。“产品使用说明”虽不属于“安、卫、环”项目,但其成分含量、执行标准、号型规格、洗涤方法等信息标注错误或者不全,不仅会影响到消费者的穿着使用,有时还会引发索赔纠纷等。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被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记者杨晓晖)
海口 海警局查获涉案渔获物4000余斤
近日,海口海警局在辖区海域连续查获5艘违规作业渔船,累计查处涉案人员36人,涉案渔获物4000余斤。
据悉,该局海警执法艇在巡查中发现有多艘渔船正在拖网作业,疑似违规捕捞。海警执法员分别对作业渔船进行登临检查,按照执法程序规范对渔船及船员相关证书证件、作业网具、渔获物等进行详细检查,并固定相关证据。经查,1艘渔船涉嫌无证驾驶,4艘渔船涉嫌使用小网目尺寸渔网进行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
海警执法员完成现场勘验取证后,依法将涉案人员及船只带回处理。目前,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记者杨晓晖 通讯员吴乾立)
海口 销售“三无”海马酒,一商家被判10倍赔偿消费者
海马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部分商家为了追求利益,以海马为噱头进行销售。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销售“三无”海马酒的案件,依法判决商家10倍赔偿消费者。
张某通过微信联系陈某某咨询购买特产事宜,经陈某某推荐鱼胶、海参等海鲜产品后,张某主动提出购买海马酒。随后陈某某向张某发送海马酒视频展示商品,张某遂订购两瓶并支付700元货款。当日陈某某通过快递发货并按张某要求提供商品发票。
收件后张某随即拍摄开箱视频,认为此商品未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生产许可证,属“三无产品”,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海马是禁止添加的原料。此外,海马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非法交易。张某以上述情况及饮用后出现不适症状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买卖合同退货退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张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海口秀英法院查明,涉案海马酒确未标注法定产品信息,商家亦未提供检验合格证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及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法律在食品、药品领域未对购买者动机作出限制性规定。秀英法院最终认定商家销售行为构成违法,依法支持10倍赔偿主张,判决被告向原告张某支付赔偿款7000元。(记者陈敏)
海口 普通食品宣传能预防疾病,一商家违反广告法被处罚
近期,一种普通食品却被海口一商家宣传具有预防心血管、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甚至还能预防癌症。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后,商家认为处罚不当进而起诉。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该案,认定商家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海南某公司通过微信小程序上售卖“沙棘益菌酵素”,其广告标语包含“对心血管、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以及癌症有预防保健作用”等内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随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对海南某公司立案调查,查明案涉“沙棘益菌酵素”系普通食品不属于药品,不具有防范疾病的功能,海南某公司发布上述广告支出广告费6300元。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海南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罚款2.7万余元。海南某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海南某公司销售的发酵沙棘原汁饮料为普通食品,但其在微信小程序销售网页上对产品作用的描述包含对心血管、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具有预防的功效,明示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违反广告法的相关禁止性规定,应当予以处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作出的案涉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理结果适当,遂驳回海南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海南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海口中院经审查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陈敏)
临高 4人被困海上,海警成功救援
3月12日,儋州海警局临高工作站在黄龙港附近海域成功救助一艘渔船。当天17时40分,儋州海警局临高工作站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艘休闲渔船在出海过程中,由于主机故障失去动力,被困在海上,船上共有4人,情况十分危急。
接警后,该站立即派遣海警执法员驾驶海警执法艇前往事发海域展开救援。18时25分,海警执法员迅速锁定遇险位置,在翻涌浪涛中发现目标渔船。鉴于恶劣海况,海警执法员采取船尾缆绳拖带方案实施救援。20时40分,海警执法员将遇险渔船安全拖抵临高码头。据了解,该船因主机系统检修导致机械故障。(记者杨晓晖 通讯员王文其)
海口 施工致燃气管道泄漏着火,多部门迅速处置
3月18日,记者从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海口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当日11时57分,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中沙路与南海大道交叉口处,因施工人员挖破燃气管道引起燃气泄漏着火。
接警后,消防、公安、应急、教育、综合执法、城市管理等部门人员迅速到场协同处置。初查,现场是施工人员驾驶小型挖掘机清理断头树根时,挖破地下燃气管道发生明火,过火面积约3.7平方米。12时40分,明火被扑灭,现场处置完毕,无人员被困和受伤,无引发次生灾害。(记者连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