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08 05:04  甘化科工(000576)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000576证券简称:甘化科工公告编号:2023-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2年5月,公司停止开展食糖类业务。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源及相关产品、高性能特种合金材料制品等军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1)电源及相关产品业务

  公司电源及相关产品业务由全资子公司升华电源和四川甘华承担。

  升华电源专业从事高效率、高可靠性、高功率密度电源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与服务,已经建成了可靠性高、质量稳定、技术先进、应用范围广泛、规格品种齐全的电源产品线,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可靠优质的电源全面解决方案。升华电源生产的电源属于“电源变换器”,其作用是完成不同制式电能间的转换。当电子设备对于电压及电流提出各种各样的特殊要求而供电环境不能满足其多样化需求时,需要通过电源变换器把可获取的电能制式转换为电子设备需要的制式。升华电源以模块电源系统和定制电源系统两大类产品,主要服务于机载、舰载、弹载等多种武器平台,主要客户涵盖国内知名军工企业、军工科研院所、军工厂等。升华电源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位,四川省瞪羚企业,各项军工资质齐全,被认定为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经过多年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已完成多类电源产品的系列化研制,部分产品性能指标达到了国际一流企业的技术水平。升华电源依靠先进的技术、优质的产品和优良的服务,形成相应的品牌优势,积累了一定的客户,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

  四川甘华主要从事电力设备、蓄电池、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及配件等产品的研发、销售业务,目前致力于电源相关产品及前瞻电源技术的研发、推广及应用。

  (2)高性能特种合金材料制品业务

  公司高性能特种合金材料制品业务由控股子公司沈阳含能和沈阳非晶承担。

  沈阳含能主要承担各种规格钨合金预制破片的研发及制造,产品系列涵盖钨柱、钨环、钨球等,特性为高密度、抗拉强度大、弹性模量高、热膨胀系数低以及良好的导热性、导电性等,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领域,为海、陆、空、火箭、战略支援等多部队装备的炮弹、火箭弹及导弹产品进行配套。沈阳含能拥有军工相关资质,同时是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辽宁省首批新型创新主体“瞪羚企业”。产品性能良好,获得军方认可,已与多家兵工厂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是部分常规炮弹及新型火箭弹预制破片的主要供应商。

  沈阳非晶主要从事非晶合金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等业务,产品为非晶合金复合体,主要应用于军工、航空航天、石油化工等领域。公司通过与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对非晶合金技术创新、工艺优化和应用研究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并在多个研制任务获得应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自2018年转型发展军工产业以来,军工板块业务保持稳定,发展态势向好,公司也已确定未来坚定深耕军工产业的发展战略,为使主营业务定位更为聚焦,与公司发展战略更加匹配,公司于2022年5月起停止了开展食糖类业务。食糖类业务虽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重较大,但贡献的经营效益很小,投入的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停止开展食糖类业务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带来影响,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聚焦发展军工产业。

  法定代表人:黄克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76证券简称:甘化科工公告编号:2023-10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77号5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煜鐄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2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报告摘要》。

  3、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2年度报告》。

  4、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994,705.22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1,994,705.2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8,831,892.90元,提取盈余公积5,199,470.52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05,627,127.60元

  由于目前公司正处于产业转型重要阶段,为顺利实施公司发展战略,需保持必要资金来满足平稳运营及产业拓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补充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产业转型发展所需的资金,以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考核发放公司高管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克、冯骏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经营计划

  8、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9、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目标,同意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

  10、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在电源及相关产品领域的业务拓展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76证券简称:甘化科工公告编号:2023-11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林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时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所处阶段、未来业务模式、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

  6、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76证券简称:甘化科工公告编号:2023-13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2023年度将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锴威特”)进行采购商品、委托开发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2022年度,公司与锴威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683.47万元。

  2、公司于2023年3月离职的原董事会秘书司景喆先生为锴威特董事,公司与锴威特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锴威特的基本情况如下:

  ■

  2、锴威特历史沿革及经营情况

  2015年1月,苏州锴威特半导体有限公司成立。2017年6月,锴威特进行第一次增资;2019年1月,锴威特进行第二次增资。2019年7月,锴威特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9月及10月,本公司通过受让锴威特部分老股及认购锴威特第三次增资部分新增注册资本,成为锴威特第三大股东。锴威特主营智能功率半导体器件与集成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三年来,该公司经营发展趋势良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锴威特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3,53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111万元,总资产为人民币44,40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3,973万元。(锴威特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华审字[2023]001877号审计报告。)

  根据锴威特的财务状况判断,其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此次交易不会给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亦不受影响。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于2023年3月离职的原董事会秘书司景喆先生为锴威特董事,因此锴威特为公司关联法人。

  4、经核查,锴威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委托开发。

  关联交易金额:全年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四、上一年度与锴威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2年度,公司与锴威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683.47万元。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锴威特的业务往来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发生时市场价格定价,并签订合同。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交易双方将在业务实际发生时具体签署相关合同。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八、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在电源及相关产品领域的业务拓展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相关子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通过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一步了解后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在电源及相关产品领域的业务拓展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76证券简称:甘化科工公告编号:2023-14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文件发布,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解释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准则解释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准则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4、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5、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76证券简称:甘化科工公告编号:2023-15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