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72,002,42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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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港口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交通运输行业中的港口行业,属于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是周期性行业,与宏观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港口作为交通基础设施之一,是实现区域及腹地经济、社会和外贸发展目标,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因此,港口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尤为密切。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与实施,中国不断加大力度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努力实现管理体制创新,整合港口资源,加快港口城市以及相关服务产业的发展,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设施保障,港口正日益在政治、经济发展战略部署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2021年9月23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智慧港口迎来全速发展期,港口转型升级需求保持高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使得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各行业的重要转型方向。面对新时期挑战,全国沿海港口紧抓“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立足我国,放眼全球,加快稳定、安全有韧性的物流供应链服务网络构建,以港口枢纽吸引要素聚集,增强区域产业集群整体竞争力,促进城市群、都市圈发展,提升新发展阶段的经济产业发展新动能。2022年全国港口发展虽较往年有所放缓,但沿海港口生产仍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告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156.8亿吨,同比增长0.9%;其中集装箱吞吐量完成3.0亿标准箱,同比增长4.7%。
(二)公司的行业地位情况
广西北部湾港包括防城港域、北海港域、钦州港域,地处泛北部湾经济圈、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圈、中国—东盟经济圈,是践行“一带一路”倡议与实施“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的关键节点,是西南地区内外贸物资转运距离最短的出海口,是中国大西南的最佳出海处,是中国西南地区面向东盟国家最便捷的出海通道。同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即RCEP)2022年1月1日生效实施以来,政策红利逐步释放,有效推动区域经贸合作,对亚太经济发展以及产业链供应链格局产生重要影响,在RCEP政策推动下,河南等我国中西部地区取道西部陆海新通道进出海,西部地区与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物资贸易量越来越大,为北部湾港发挥区位优势、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带来重大发展机遇。现东盟国家已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北部湾港可进一步发挥毗邻东盟的区位优势,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提升国家与东南亚等地区的互联互通水平,强化措施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公司是广西北部湾地区国有公共码头唯一运营商,运营的北部湾港是我国计划打造的五大沿海港口群之西南沿海港口群的主力港口,市场腹地主要为广西、云南、四川、贵州、重庆等地区,承载着国家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等战略任务,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获得国家高度重视与支持,自治区和地方政府正在加大对港口物流发展的政策扶持。2022年,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28,012.12万吨,同比增长3.98%;完成集装箱吞吐量702.08万标准箱,同比增长16.78%。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22年全年全国港口货物、集装箱吞吐量数据显示,北部湾港全港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进入全国沿海主要港口双前十,分别位居第9位、第8位,其中集装箱吞吐量增速在全国沿海前十港口中排第1位。(注:此处“北部湾港全港”是指包括公司运营内、外的广西北部湾港所有港口。敬请投资者注意。)
(三)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和散杂货的港口装卸、堆存及港口增值服务、港口配套服务等,并从中获取收益。经营模式主要包括:港口装卸堆存业务、拖轮及港务管理、理货业务和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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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推动港口业务稳步发展:
(1)加强组织调度,挖掘生产潜力。充分发挥公司统一调度指挥职能,按照昼夜产量最大化制定泊位计划,在船舶集中抵港时通过合理分流船舶作业,减少集装箱船舶等泊时间,缓解港区生产压力。今年来,集装箱、散杂货船舶平均等泊时间同比分别减少11%和37%;集装箱船时效率同比提升约5%,散杂货船舶装卸效率同比提升12%。
(2)全力做好生产服务保障。一是克服经济下行、供应链动荡与宏观政策调整等因素叠加的影响,全力做好生产组织与调度指挥,完成年度港口货物吞吐量及集装箱吞吐量任务目标。二是大力协调疏港工作,缓解港口拥堵,疏解社会舆论压力。三是与海事、引航等部门共同推进钦州集装箱船舶“套泊热接”,船舶接靠时间压缩约40%。四是与海关共同推动采用便携式远程流调一体机进行船舶检疫,并推动试点船舶夜间检疫,最大化节省船舶在泊停时。
(3)全力推进集装箱业务发展,散改集(散货运输改集装箱运输)、海铁联运等业务实现稳定增长。一是积极开拓散改集货源,散改集业务实现新突破;二是深度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努力拓展新通道腹地货源,挖掘市场潜力,助力陆海新通道班列全年突破8000列大关;三是不断提升冷链服务,大力开辟冷链业务新货源;四是深化拓展港航合作,与国内多个港口集团、航运企业密切合作,拓展航线和货源。
(4)及时调整商务政策,加强客户服务,新开发中国五矿、嘉能可等贸易商在北部湾港开展铁矿现货贸易,扩大铁矿现货贸易新增量。
(5)做好临港纸厂等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小、生产稳定的企业的原材料装卸保障工作,稳定港口货源基础,全年完成外贸木片吞吐量390万吨,同比增长300%。
(6)开拓铝土矿、石灰石等新市场,靶向施策吸引专项货源,引导广西、云南、贵州等多家铝厂从北部湾港进口铝土矿,全年完成铝土矿640万吨,同比增长90%;完成石灰石600万吨,同比增长400%。
(7)稳步推进港口信息化建设。积极做好“北港网”、“OCC数字化运营平台”等相关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推广,加快推进港口板块数字化转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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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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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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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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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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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2年4月26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北港转债”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北港转债”信用等级为AAA。跟踪评级结果未发生变化。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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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规已正式颁布并实施,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实现公司“十四五”战略目标,募集下一步发展所需建设资金,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531,638,109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北部湾港集团将以111,100.00万元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2.控股股东提供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申请2022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7、8号泊位改造工程等4个工程项目,最高不超过4.00亿元。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2022年度公司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较大,为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7、8号泊位改造工程等4个专项债券项目增加2022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申报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亿元,2022年度累计不超过16.00亿元。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2023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专款用于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10泊位工程、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10#泊位工程项目建设,最高不超过5.20亿元,实际利率及费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的批复为准,使用期限不超过30年。
自2020年起,北部湾港集团根据前期申请向公司提供了6个重点工程项目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合计14.08亿元,项目业主单位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具体获批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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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2证券简称:北部湾港公告编号:2023041
债券代码:127039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09:0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9楼9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于2023年3月3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延强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2022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等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报告发表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材料》。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发放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经营管理层岗位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职业经理人2022年经营业绩指标》《2022年经营业绩责任书》等要求,结合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年薪考核发放方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工资总额结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公司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及劳动生产率同比情况,确定了2022年度公司工资总额结算方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港口吞吐量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部署和业务经营实际情况,2023年公司计划完成货物吞吐量28,300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力争完成800万标箱。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港口吞吐量计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业务费用合计12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金额为95万元,年度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30万元,以上两项审计费用与2022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内部审计制度》,制订了《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董事会同意按照《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开展包含经济责任审计、基建跟踪审计、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及后续审计等五个类别的审计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捐赠预算总额为101.50万元,其中向定点扶贫地区捐赠(扶贫)预算66.50万元,向教育事业捐赠(助学)预算20.00万元,其他公益救济和公共福利事业捐赠预算13.00万元,向受灾地区捐赠预算2.00万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箱场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完成防城港渔澫港区404-406号泊位箱场改造工程(一期)施工工作,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港码头”)开展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经评标确定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港建司”)为中标单位。根据招投标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由防城港码头与中港建司签署《防城港渔澫港区404-406号泊位箱场改造工程(一期)施工合同》,由中港建司提供服务,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4,153.24万元。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2名关联董事李延强、黄葆源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关于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箱场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关联方为北部湾港集团,2名关联董事李延强、黄葆源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变动,根据法规要求,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对《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住所以及其他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或备案登记等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材料》。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5日15:30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10楼1011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材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82证券简称:北部湾港公告编号:2023042
债券代码:127039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11:00在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9楼908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通知到监事3人,已通知到监事3人,监事黄省基、梁勇、罗进光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省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2022年度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14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2022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经理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全年货物吞吐量、集装箱量、港口收入、利润全部实现逆势增长,安全环保形势平稳,完成年度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无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无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面、真实、准确,无重大遗漏,反映了公司2022年经营状况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对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2022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0年-2022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266,591.81万元,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已累计使用161,020.08万元,其中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683.86万元;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289,368.62万元,其中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7,110.44万元。
(二)2022年度,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以经审计的2022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进行合理预算。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时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有关工作提出了积极建议,工作质量及服务表现良好。监事会原则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将2023年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对外捐赠支出纳入公司年度全面预算工作范围,对捐赠预算实行总额管理,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箱场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箱场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本次关联交易是为完成防城港渔澫港区404-406号泊位箱场改造工程(一期)施工工作,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单位,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中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或因关联交易所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箱场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更新,并编制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对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鉴于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变动,根据法规要求需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住所以及其他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监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82证券简称:北部湾港公告编号:2023049
债券代码:127039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及财会〔2022〕13号(以下简称“租金减让规定”)的文件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1.解释第15号: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解释第16号: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租金减让规定:2022年5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22〕13号文,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财会〔2020〕10号文件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5号、解释第16号、租金减让规定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解释第15号规定,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追溯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二)根据《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本公司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本年度的,涉及所得税影响按照上述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
2.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本年度发生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上述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根据租金减让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财会〔2020〕10号文件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采用简化方法的,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继续采用简化方法。在减免期间或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并放弃相关权利义务时,将相关租金减让计入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82证券简称:北部湾港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27039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149,983,054.63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39,119,875.63元,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854,555.72元后,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023,265,319.91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72,002,429股,现金红利总额为306,556,420.22元,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50%。
自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0年-2022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0-2022年)。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时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会议表决程序、结果合法有效。
3.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
1.2022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0年-2022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的2022年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处的水上运输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82证券简称:北部湾港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27039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98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5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12,189.616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15元。截至2015年6月5日,公司共募集资金2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408.1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6,591.8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4503000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06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8年11月28日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24,805.188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64元。截至2018年11月28日,公司共募集资金164,706.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3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972.7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8]第450400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3、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5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1年7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万元,债券期限6年。截至2021年7月5日,公司共募集资金3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62.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337.3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450C00046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66,591.8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116.9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0.0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116.9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66,591.8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00万元。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51,336.2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3,539.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0,636.4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903.05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9,683.86万元。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61,020.0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923.8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989.1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934.67万元)。
3、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32,258.1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5,710.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5,079.1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631.1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7,110.44万元。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89,368.6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801.2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705.0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96.1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修订案于2022年5月6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予以重新修订完善。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和履行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5年7月3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书》,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2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书》。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及原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月,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分别与原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书》,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1年7月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书》,同时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038.21万元(其中2022年度利息收入1.27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51万元(其中2022年度手续费0.00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已将中国建设银行北海云南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5001655103050706215)进行销户。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已将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汇春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5001590042052503902)进行销户。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971.68万元(其中2022年度利息收入68.17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50万元(其中2022年度手续费0.04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00万元。
3、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832.58万元(其中2022年度利息收入201.45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9万元(其中2022年度手续费0.08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已将原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汇春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5050159004200000738)与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南湖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12101040051817)进行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3:《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期内,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4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置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7,828.66万元。截至2019年4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已完成置换。
3、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44,713.09万元。截至2021年10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已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防城港403号-405号码头泊位后续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5,392.4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北海铁山港3#-4#码头泊位后续建设项目”及“防城港粮食装卸专业化泊位改造三期工程”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15.3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作销户处理。截至2022年3月3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当日转出节余募集资金2,118.18万元。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投入到原募投项目或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防城港渔澫港区401号泊位工程后续建设”项目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预计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将“钦州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泊位工程”项目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17年9月29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用于投资钦州兴港大榄坪5#泊位后续建设部分募集资金6,100万元变更投向至防城港粮食装卸专业化泊位改造三期工程项目。该工程为公司自筹资金的新建工程,项目投资概算约为11,988.88万元。截至2020年8月14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100.00万元。项目投资情况详见附表4:《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
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11月1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原计划用于钦州大榄坪7#-8#泊位后续建设及钦州勒沟13#-14#泊位后续建设部分募集资金60,631.82万元变更投向到购买防城港雄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北海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宏港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截至2019年11月1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额投入至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中。项目投资情况详见附表5:《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项目投资情况详见附表6:《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附表: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4.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5.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6.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表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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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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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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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续表)
证券代码:000582证券简称:北部湾港公告编号:2023043
债券代码:127039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下转B07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