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智:被判决需支付违约金29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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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3月12日消息,ST工智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给付刘延中违约金2910万元。如果公司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将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此外,案件受理费18.73万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9.23万元由公司负担。本次诉讼事项预计将对公司收购江机民科项目的后续执行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与代理律师商议,审慎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