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电网不再承担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收购义务,将影响公司业务运营

查股网  2024-04-12 16:30  太阳能(000591)个股分析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4月12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太阳能提问:电网将不再承担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收购义务,4月1日起执行,对公司有多大影响?

公司回答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印发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7年印发施行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部分条款已难以满足当前能源行业监管工作实际,因此制订该《办法》。《办法》明确保障收购范围,第四条提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共同承担收购责任。同时,《办法》细化电力市场相关成员责任分工,从保障性收购、市场交易、临时调度三个方面细化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等电力市场成员在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方面的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