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会表决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王国栋、韩德民、姚辉、商有光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4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及有利害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4.议案16、17、18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账户;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8日上午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等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
(3)联系人:阎冬生
(4)联系电话:024-25806963
(5)传真:024-25806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597”,投票简称为“东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1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委托人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3.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委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9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等相关内容。
职工监事杨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848,498.88元,未分配利润1,267,995,910.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3,028,757.10元,提取盈余公积12,302,875.7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66,487,370.6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6,487,370.60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1,429,103,26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42,910,326.5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9)。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并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用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业务资格和专业的业务水平,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二: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四: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詹柏丹女士、陈立勤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计票制选举。
三、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