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05:09  兴蓉环境(000598)公司分析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85,566,32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秉承“让环境更优,让生活更美”的责任理念,致力于提供水务环保、废弃物处置、资源循环利用等综合解决方案,不断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如下:

  (一)自来水业务

  公司自来水业务包括从水源取水、自来水净化、输水管网输送、自来水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完整供水产业链。公司享有向自来水终端用户直接收取水费的权利,调整水价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并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公司主要以BOO等模式开展自来水业务,项目分布在四川、江苏和海南,目前运营及在建的供水项目规模逾410万吨/日。

  (二)污水处理及中水利用业务

  公司从事城市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等污水处理业务,污水处理项目分布在四川、甘肃、宁夏、陕西、江苏、广东、河北和山东,运营模式主要包括BOT、BOO、TOT及委托运营等。公司享有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向相关政府收取费用的权利,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由相关政府部门根据有关协议约定核定。目前,公司运营及在建的污水处理项目规模逾450万吨/日。

  公司从事中水利用业务,拥有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提供相应服务并收取中水服务费的权利。目前,公司运营及在建的中水利用项目规模为102万吨/日。

  (三)环保业务

  公司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泥处置和餐厨废弃物处置业务,运营模式包括BOT、BOO等。

  1、垃圾焚烧发电

  公司目前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模为6,900吨/日。公司根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获得垃圾处理服务费和发电收入。

  2、垃圾渗滤液处理

  公司目前运营的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规模为5,630吨/日。公司根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收取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费。

  3、污泥处置

  公司目前运营的污泥处置项目规模为1,516吨/日。公司根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收取污水污泥处理费。

  4、餐厨垃圾处置

  报告期内,公司新取得餐厨(含厨余)垃圾处置项目设计规模合计1,050吨/日,均尚未投运。公司根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并通过销售资源化产品获得收入。

  (四)工程业务

  公司以市政管线建设为主业,着力拓展水务环保项目设计与施工、技术咨询与开发、供排水管网探测等业务。目前拥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等相关资质,公司以“服务城市,打造品质工程”为执行标准,提供安全放心的施工建设一体化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明确了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按照15号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对在首次施行15号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15号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按照15号解释的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出具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公开发行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19兴蓉G1/19兴蓉绿色债01”、“20兴蓉01”、“21兴蓉环境MTN001”、“21兴蓉环境MTN002”)信用等级为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账户剩余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就本次注销事宜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2023年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652,281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手续。

  (二)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再生能源公司中标彭州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再生能源公司成立全资项目公司实施该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报告期内,该项目公司已成立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三)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再生能源公司中标邛崃市餐厨废弃物处置特许经营权项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再生能源公司成立全资项目公司实施该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公司已成立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四)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津膜)60%股权和东营膜天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膜天膜)100%股权的事项,并按照经审计账面价值同步承接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膜科技)对东营津膜享有的250,920,093.50元债权、津膜科技对东营膜天膜享有的6,337,100.61元债权。本次股权及债权收购的交易价款合计431,496,324.54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营津膜和东营膜天膜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报告期内,西南航空港组团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进入商业运行;彭州市工业污水厂一期PPP项目、新津红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进入试运行;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工程形成40万吨/日的生产能力,预计将于近期释放产能并贡献效益。

  (六)根据国家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主体准入条件的要求,为延续和保持自来水检验检测CMA资质,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下属子公司自来水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公司(成都蓉环供水水质检测有限公司)已成立。

  (七)2023年4月18日,公司已提前兑付“18兴蓉环境MTN001”所有债券本金并终止流通,债券余额为0。

  证券代码:000598证券简称:兴蓉环境公告编号:2023-1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9家。

  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拟由信永中和成都分所(以下简称:成都分所)具体承办。成都分所于2005年8月成立,负责人为宋朝学,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2幢8层801号,已取得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成都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勇,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侯黎明,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翔君,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为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80.2万元(含税),与上年度审计费用一致。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4.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95.4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研究讨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题》。经审查信永中和相关资料并结合信永中和在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中的工作表现,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同意本次续聘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从事相关审计的执业资质,经验丰富,信用良好,对公司经营情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表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平,所出具审计报告客观、真实,该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信永中和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8证券简称:兴蓉环境公告编号:2023-20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与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6,668.77万元,2023年预计发生额为6,633.84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69)。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与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共计人民币3,070.43万元(2023年预计发生额为1,432.99万元),其中,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增加730.63万元(2023年预计发生额为492.11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增加695.27万元(2023年预计发生额为265.86万元),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增加1,644.53万元(2023年预计发生额为675.02万元)。本次调整后,公司与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9,739.20万元,2023年预计发生额为8,066.83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嫏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后2023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由于部分关联交易履行期跨年以及审议时点差异等原因,2023年度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类别和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注2:调整后2023年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的总额为9,739.20万元(其中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的金额为7,290.48万元、租赁关联人物业的金额为73.56万元、向关联人采购材料的金额为1,644.53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金额为730.63万元),上述交易2023年内预计发生额为8,066.83万元。

  注3:允许公司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内按规定进行调剂。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指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其他关联交易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雄正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君平街1号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水利及配套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开发及服务;水务、环保相关设备研发、制造;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及综合利用;计量仪器、水处理剂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旅游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工程施工及安装;建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环境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759.81亿元,净资产230.5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9.64亿元,净利润14.70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环境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环境集团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唐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45号

  经营范围:水质检测;给排水设施、设备的设计、制作、销售及技术服务;地下管线工程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市政工程施工;地下给排水管线检漏、地下管线综合检测工程及技术服务;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销售;水表、水表试验装置、电子远传水表销售;系统集成;阀门检验;非标件加工;酒店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租赁、资产托管经营(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及咨询;花卉租赁;苗圃、花卉、园林的经营管理;花草、树木销售;园林绿化,园林工程;建材销售;住宿服务、棋牌服务、餐饮服务、健身服务、洗浴服务、室内体育场所服务;销售:日用品、酒类;劳务派遣;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环境保护监测、其他清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实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25亿元,净资产7.97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72亿元,净利润0.09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汇锦实业公司为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汇锦实业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以下原则和依据确定:有国家、地方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进行;没有国家、地方政府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该行业市场公允价格标准进行;若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各关联交易协议的起草与签订均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生效条件、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等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关联人物业、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及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向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

  (二)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行业标准或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相关交易遵照协议执行,遵循定价公允、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8证券简称:兴蓉环境公告编号:2023-2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或本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因此,公司将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16号解释》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16号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16号解释》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涉及“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按照《16号解释》的要求,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1、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8证券简称:兴蓉环境公告编号:2023-1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独立董事潘席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运陈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嫏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2022年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303,305,799.62元(母公司),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12,964,405.58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30,330,579.96元以及公司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304,527,764.74元,报告期末公司预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81,411,860.50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85,566,32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1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334,383,427.9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包于价为84.8万元人民币(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包于价为95.4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审计工作由信永中和成都分所承办。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的事前认可及发表的独立意见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保险期限3年,合同每年签署(合同期限12个月),责任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每年保险费金额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办理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根据公司相关制度选聘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费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之前办理续保等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0)。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刘嫏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兑现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绩效考评结果,并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进行兑现: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杨磊先生、刘杰先生和赵璐女士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修订后的《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14:30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2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8证券简称:兴蓉环境公告编号:2023-2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3年5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023年5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0041;传真:028-85007801。

  (四)注意事项: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598。

  (二)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人股票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是□否。

  证券代码:000598证券简称:兴蓉环境公告编号:2023-17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监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2022年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303,305,799.62元(母公司),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12,964,405.58元,减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30,330,579.96元以及公司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304,527,764.74元,报告期末公司预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81,411,860.50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85,566,32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1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334,383,427.9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制度规定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98证券简称:兴蓉环境公告编号:20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