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4-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同一实际控制关系下的权益变动,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由深圳兆伟恒发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收到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兆伟恒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兆伟恒发投资”、“转让方”)的说明,兆伟恒发投资与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兆伟恒发能源”、“受让方”)于2024年4月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兆伟恒发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1,612,134 股A股股份(下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兆伟恒发能源。
本次股份转让前,兆伟恒发投资持有本公司141,612,134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11%。本次股份转让前,兆伟恒发能源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后,兆伟恒发能源持有本公司141,612,134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11%,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兆伟恒发投资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同一实际控制关系
深圳兆伟恒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兆伟恒发投资100%股权,同时持有兆伟恒发能源100%股权,兆伟企业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兆伟恒发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帝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兆伟企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韩卫宁/Han Weining先生是帝日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兆伟恒发投资、兆伟恒发能源存在同一实际控制关系,具体如下图所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生效时间与签署双方
2024年4月2日,兆伟恒发投资与兆伟恒发能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及变动情况
兆伟恒发投资将其持有的韶能股份141,612,134股股普通股股份转让给兆伟恒发能源,占韶能股份总股本的13.11%,兆伟恒发能源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受让前述股份。
(三)股份转让价款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76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674,073,757.84元。
(四)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经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股份转让价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兆伟恒发能源应于标的股份转让完成日起6个月内或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的时间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或分次向兆伟恒发投资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即为人民币 674,073,757.84元(大写:人民币陆亿柒仟肆佰零柒万叁仟柒佰伍拾柒元捌角肆分)。
(五)标的股份过户
1、标的股份登记至兆伟恒发能源名下之日,兆伟恒发能源即取得兆伟恒发投资持有的标的股份、成为标的股份的股东,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日为标的股份转让完成日,自此兆伟恒发能源依据《公司章程》享有兆伟恒发投资在韶能股份中对应标的股份的一切股东权利。
2、兆伟恒发投资应督促并协助韶能股份办理标的股份登记变更手续。兆伟恒发能源应积极配合办理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及履行兆伟恒发能源在本协议约定下的义务,任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挠、妨碍相关手续的办理。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前,兆伟恒发投资持有本公司141,612,134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11%,兆伟恒发能源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后,兆伟恒发能源持有本公司141,612,134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11%,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兆伟恒发投资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是兆伟恒发投资及兆伟恒发能源按照双方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而实施的协议转让。
(二)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三)根据有关规定,兆伟恒发投资及兆伟恒发能源分别编制了《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一)《股份转让协议》
(二)兆伟恒发投资出具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兆伟恒发能源出具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