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顺利收关注函:要求说明互联网营销、软件及技术服务业务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合理性
深交所4月13日下发关于对*ST顺利的关注函。关注函指出,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称,审计机构关于2022年营业收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减值的审计程序尚未完结。根据已披露信息,公司2022年度互联网营销业务预计实现营业收入5800万元至6200万元,按照“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
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2022年,公司互联网营销业务全部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实缴资本、办公地址、社保参保人数、主营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与供应商、客户及其最终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往来;公司与互联网营销业务客户及供应商合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署时间、交易时间、采购金额及占比、销售金额及占比、产品名称及类型、结算周期及方式、应收应付及截至期末的结算情况。同时,向深交所报备服务合同、采购合同、验收单、合同履约的成品视频、员工履历、社保证明等证明性文件;结合上述合同及具体条款、商业模式等情况,举例说明公司互联网营销业务是否实际承担存货风险、是否实际具备服务的定价权、是否有权选择供应商、是否实际承担投放效果的完全责任;结合互联网营销业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业链所处位置、客户资源及广告代理权、毛利率,说明以“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合理性。
同时,关注函还指出,公司2022年度软件及技术服务业务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700万元至5500万元,按照“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
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软件及技术服务业务的经营模式,是否存在业务转包、分包情形;结合主要合同条款、商业模式、业务资质、技术储备、客户资源等,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合理性。
此外,关注函还要求公司结合互联网营销、软件技术服务的业务模式及商业实质、上述业务在2023年一季度业绩情况等,逐项列示营业收入涉及扣除事项的具体情况及金额。